无羡给常伦点了个赞,这家伙的侦查嗅觉很敏锐啊

    她的目光又回到了对方的第一人证身上,只见他的眼神躲闪了一下,将头低得更低了,“小民就是一个农户,哪里还能想到这些”

    “你怎么能确认,买下你闺女的,是琉璃居的伙计”无羡问道。

    “琉璃居那么出名,小民在他家门口要饭时,见过店内的伙计。”

    “你是在哪一日,什么时辰,什么地方卖的闺女”无羡追问。

    “”那人抿着唇,默然无语。

    常伦眼神骤冷,“可别告诉大家,闺女被卖那么重要的日子,居然都不记得了”

    “小民自然记得是、是在五日前,那伙计架着马车给府衙送粮,完事之后,就在衙门附近将闺女卖给他的。”

    “琉璃居的伙计可有好几个,买你闺女的是哪一个身上有什么特征”无羡又问。

    第一人证指着右边的脸颊,“他在此处长了一粒黑痣。”

    “你确定”

    “小民确定”

    像是要表示心中的笃定,连声音都拔高了几分。

    无羡不置可否,又走到第二人证面前,“你呢也是在五日前放粮的那日,丢的儿子吗”

    第二人证点头道,“就是那一日”

    无羡继续问第三人证,“你在五日前看到的拐走孩子的伙计,也是右脸颊有痣的伙计吗”

    第三人证一口咬定,“就是那个人那人如此缺德,即便化作灰,小的都认识”

    “你撒谎”无羡嘴角的弧度拉高,目光冷冽,“七日前有人在铺子闹事,伤了一名伙计,掌柜又招了一人。你指认的那名伙计,是四日前刚从临县找来的,他的乡邻皆可为证。如何能出现在四日前的放粮日,买下你的闺女”

    “”三人同时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