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领军的千户,从未被打得如此憋屈过。那些可恶的狼煞军,简直太无耻了,装神弄鬼的,算什么英雄好汉。有胆的话,就真刀真枪地干上一场!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呐喊与乞求感动了上天,还真让他好运地遇上了一队狼煞军,只见他们一个个戴着皮面具,在迷雾之中更显得神秘诡异,不禁让人心生胆怯。

    领队的千户却是一阵狂喜,因为那队狼煞军领头的两人,穿的是最优良的铠甲。如果他没料错的话,其中一人便是狼王无疑!

    无羡作为狼煞军的首领,在草原上,她就被称为狼王!

    要是能活捉了她,不但能获得百匹良驹作为赏赐,指不定,还能被大汗提拔为万户!

    那可是万户!

    在草原上拥有绝对的地位,大汗的手中总共才六个,他若是能够成为其中之一,做梦都能笑醒!

    为了便于在迷雾中搜寻狼煞军的踪迹,他早就将队伍分散开来,此刻,他的身边只有一支百人的队伍。

    即便如此,他们的人数也比无羡的多了整整六倍,拥有绝对的优势。

    这是长生天赐予他的绝佳机会,他就不信了,还不能逮住那只狼王?

    无羡迅速举起了手中的弓弩,嗖的一箭射出,带着一波箭雨,凶猛地袭向了敌军。

    趁着他们尚未从箭雨的余威下回过神来,她又抽出了腰间的短刀,与朱寿一同冲了上去,直接杠上了领头的千户。

    那名千户不觉倒吸了一口凉气,以前总听人,说那个狼王如何狠厉,他的心中却是不屑的。

    不就是仗着火器的威力吗?

    就以她那副小身板,拉不开大弓,挥不动大刀,如何能称得上是真正的英雄?!

    可是今日一交锋,却被她的凌厉攻势镇住了,不仅快,而且又准、又狠,真是如同一头草原上的狼王!

    无羡个子矮,手中的刀也短,砍不到马上的人,便砍在了马腿的上,不偏不倚,正砍在关节处,仅以最小的力气,直接砍断了连接关节的韧带。

    韧带断了,还能如何飞驰?

    马脚立刻打了个晃,连带着背上的千户,向着侧方倒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