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去春还双燕子,愿衔杨花入窠里。

    张铤念完,李笠仔细琢磨,很快便‘悟’出这首诗的言外之意,然后想到黄姈清早起床走路时双腿无力的模样,只觉回味无穷。

    就文字而言,这首诗是女子睹物(杨树所开花朵)思人,但其后还有深意,张铤道出诗的由来:

    诗作者是魏国胡太后,因为自己伴侣南逃梁国后,思念不已,应时而做。

    大概二十多年前,魏国皇帝崩,新君年幼,其母胡氏为太后,和宗室联合执政。

    胡太后先是和样貌英俊的宗王元怿私通,将自己和朝廷大权都托付给对方;后来元怿为政敌所害,胡太后便看中了猛将杨大眼的儿子杨白华。

    杨白华样貌英俊,骁勇善战,阳刚之气满满,迫于太后淫威,与之私通。

    古有皇帝强占人妇,‘今’有太后强占人夫,杨白华成了太后面首,但是权利斗争日益激烈,杨白华不想变成元怿第二,迫不得已,带着家人南逃梁国。

    情郎离去,胡太后伤心不已,怅然所失,魂不守舍。

    日夜思念之下,恰逢阳春二三月杨柳花开,胡太后看着杨花(别称杨白花),又想起了飘落南家(南梁)的杨花(杨白华),于是做了这首诗。

    诗传出宫外,为人所知,又有书商将其收录于诗集中,抄写成书,四处销售,所以这首诗才会流传到南方。

    其中故事,也渐渐流传开来。

    李笠听完张铤的介绍,觉得这首诗不错,一语双关,虽然“骨头”很艳,但“毛皮”很雅,能登大雅之堂。

    至于故事男主角杨白华来到梁国后境遇如何,张铤给出了“后续报道”:杨白华来到梁国后,改名杨华,在朝为官。

    如今还在世,只是二十多年过去,昔日的英俊男子,如今已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大叔。

    其人武艺了得,曾在御前演武,使出绝招“惊军骑”,让天子赞叹不已。

    这“惊军骑”是什么技艺,张铤说不清楚,毕竟这故事他也是听来的,期间传了不知多少道,也许多有讹传。

    惊军骑,可以认为是“惊军、骑”,也可以认为是“惊、军骑”。

    前者是“一骑惊军”的勇武,后者则是出神入化的骑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