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淳的眼睛变成了两个圆形方孔的铜钱,拼命嗅着空气中的铜臭味,像是鲨鱼一样,凶狠地扑上去。

    就在刘淳变成金钱动物的时候,身在北平的小胖墩极度不开心……父王带着人马出征了,王府一下子冷清下来。

    母妃悬着一颗心,谁都能看得出来。

    身为燕王府的长子,虽然不能跟着父王出征,他也要做点事情。

    “母妃,孩儿想去白羊口!”

    “去白羊口?看你的朋友?”徐氏轻声问道。

    “是一方面。”朱高炽答道。

    “那另一方面呢?”

    “我,我想替父王做军粮,替他打造武器,为父王尽孝心!”朱高炽扬起圆圆的胖脸,认真道:“母妃,我背会乘法表了,能学郭氏的本领了,以后我就能帮到父王了!”

    徐妙云微微含笑,长长的睫毛,弯曲成漂亮的弧度,半点不像三个孩子的妈。她探手捏了捏儿子的脸蛋,真是个好孩子!

    “你既然想去,那就带着你二弟朱高煦一起去,而且……你们去了之后,要真正干活学本事,可不许跑去装王府的少爷,给柳小郎捣乱!”徐妙云认真提醒道。

    “明白,母妃真好!”

    朱高炽把大脸凑到母亲的手边,任凭揉捏,房间里充满了笑语欢声。

    转过天,朱高炽就迫不及待出发了,他脱去丝绸的衣服,换上了粗布短打,穿着麻鞋,还弄了一个斗笠带着,活脱一个农家的憨小子!

    朱高炽骑着小毛驴,乐颠颠奔着白羊口而去,朱高煦一身讲究的盘领窄袖丝绸袍子,绣着飞禽走兽,扎着玉带,孩子不大,可酷劲十足。

    跟朱高炽,完全是两个风格。

    他人小,却弄了一匹大马,比他哥高出了一大截。

    俯视着大肉球,朱高煦神采飞扬,那叫一个得意。

    他用力抽打战马,向前狂奔,让朱高炽在后面吃灰……这熊孩子得意了一个时辰,可渐渐地小脸就难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