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到手心有熟悉的暖意,我抬头,看到邱暮的目光灼灼。

    他应该也是触景生情了,仿佛要将我的手嵌入他掌心一样,握得我有疼痛之感,但心头却是满足之意。

    彼时的郑唐已经化被动为主动,在誓词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并先为裴蓓带上了戒指。

    礼成之后就是喜宴了,裴蓓进去换了礼服,而邱暮和郑唐两人则是每人都举着一杯香槟,低首不知道在聊些什么。

    祝风清端了一杯西瓜汁给我,自己则拿了一杯红酒,寻着我的目光而视,阴恻恻问“你猜,他们俩个是不是在聊你?”

    我真想把西瓜汁泼她脸上“你是不是闲得蛋疼?人家的婚礼,你每一句话都不离我是怎么回事?”

    祝风清笑听到这,噗嗤一笑,解释道“你别想太多。我只是想不通为什么他们俩个会突然结婚?难道情敌的情敌就是两口子?”

    真烦人!

    看样子,我要是不解了她的惑,一会儿喜宴我都吃不踏实。

    拉着她去了一边,我简单跟她说了一遍‘郑唐把我当成裴蓓’的经过。

    郑唐上初中时就认识邱暮,他们是一个学校的,因为邱暮的成绩很优异,整个学校没有不认识他的。

    偶尔的一次国庆假期,郑唐去爬长城,因为人太多他和朋友走散。

    那时候的他才十四岁,家里还没有为他准备手机,他在长城上等到天快黑了也没有等到朋友回来。

    他想先回家,但又怕朋友还在寻他,所以,在人潮快褪尽时,他找了一个正在听音乐的女生借手机。

    女生当时戴着棒球帽和黑框眼镜,他并没有看到她的样子,只知道她笑起来很好看。

    他用女生的手机打给带手机的同学才知道他们已经都回了家。

    挂断电话后,他发现女生的手机屏幕背景竟然是邱暮的照片,所以他分外注意了这个女生,暗恋得太明显了吧。

    临走时,女生送给了他一瓶饮料和几块面包,又说了几句要他注意安全当心人贩子之类的无厘头的话,所以他就觉得她很特别了。

    讲到这,我很没劲地摊摊手“故事就是这样的有尿点啊,我在别人的故事中客串了。因为我和邱暮是高中同学,又因为我对邱暮穷追猛舍,所以他就以为我是那个在长城解他危急的裴蓓呢。后来,他以为邱暮去了c国我俩迈不去这个异地恋的坎,这才对我展开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