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如果有用的话,那还要道德做什么?

    很久后,在一个不怎么浪漫的夜里、不怎么舒适的“床”上,我没控制好,还是把自己交给了邱暮。

    ……

    送邱暮离开我家时是下午三点,雪依然很大,好在道路还没有结冰,路上的积雪已被过往的车辆辗出车辙,他开车顺着车辙走,我多少能放心一点。

    他开的是一辆黑色的轿车,车牌号让我觉得很眼熟,但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我帮他清扫着车尾的积雪,嘴上却总想戏他“邱暮,不光是你的人,连你的车和车牌号都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他面上带笑,除雪的动作不停“你和它,已经见过一次了。”

    “嗯?”我茫茫然。

    他伸手一把将我带到他跟前,然后打开车门把我塞了进去,自己则从另一侧车门坐进来。

    车内的视线不太好,但依然能看清晶莹的雪在他睫毛上融化成珠,我伸手想触碰,却在要碰到的那一刻被他反握在手里。

    他的掌心还是温暖的,薄唇还是嫣红的,声音还是性感的“开学前的夜里,我在xx路地铁站那里见到过你,刚开始我只是觉得有点像,所以把车后退了几米,等我确定是你后,你却跑得不见踪影了。”

    我骤然想起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不好意思皱了皱鼻子“我如果知道是你,你轰我走我都不会走的。”

    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像是轻轻叹了一声,没再说话。

    其实我心里对他还是有很多疑问的。比如为什么会去我们村住了几个月?为什么会放弃清华来z大?为什么会让我做他的女朋友?

    但是他不说,我也不愿意问。

    很多情况下,一无所知要比追根到底幸福多了。比如现在一无所知的我就认为这三个问题完全可以用一个答案来回复,那就是因为我在召唤他。

    ……

    大三了,没什么大课了,我和祝风清逃课逃得更历害了。

    我逃课,是去医学系找男友。她逃课,是又加学散打,一身武艺加身,我看她是越来越像李莫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