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能的详情此处暂且按住不表,因为这显然不是一個合适的舞台。

    相较于记忆和异能,此刻的伯克利更在意另一件事,那便是“十八年前”作为未来自己回忆录的开头并不合适。

    就好像前世语文老师教过的那样,写作文拿到题目后想到的第一个、第二个点子,全部无条件毙掉。因为一定太普通了。

    那么第二个该被毙掉的开头是什么呢?

    五年前。伯克利是这样认为的。

    那时的自己比如今还要矮上两头,正是小学七年级。

    为了考取行省最好的中学,伯克利拿着小学校长,同时也是孤儿院院长的推荐信离开家乡,前往行省首府参加竞赛。

    虽然第一名的成绩为伯克利锁定了入学资格,但是伯克利却是在领奖时得知了一个噩耗。

    家没了。

    大地破碎,分崩离析。

    一夜之间他的小学和孤儿院连同整座城市被天坑吞没,孤儿院的同伴和大人连同七万市民坠入地心深渊,死无全尸。

    等到伯克利回到家乡小城外的山头上眺望时,过去的城市已完全被直径五公里的天坑取代,消失不见。只余下边缘位置垮塌的些许断壁残垣。

    那是个悲惨的故事。

    但之后的五年却又回归了俗套。

    无非是个半大的孩子凭借着日渐恢复的前世记忆,白天求学,放学打工,再挤出时间写稿,最后靠着稿费咸鱼翻身,过上小康生活,并即将踏入大学校园的故事。

    前世许多都市重生文里都有类似的桥段。

    语文老师说对了,这第二个开头也该毙。因为于写作而言,普通便意味着该杀。这个开头不仅普通,而且除去原因不明的大崩落之外,还欠缺了最关键的要素——

    奇幻。

    这是个有超凡力量的世界。既然如此,属于自己的故事哪怕最终写成了一本轻小说,开头也必须足够奇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