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写意拿过宫锦行的锦袍,不过是袖口处开了两三寸长的线,缝补起来并不难。

    想起今日宫锦行听闻花想容精于刺绣时,两眼亮晶晶的,大放光彩的样子,心里酸丢丢地哼了哼。

    人家飞针走线,能绣姹紫嫣红;自己银针能缝合伤口,刺穴治病,她会么?

    人家精通音律,弹琴唱曲,绕梁三日;自己会杀鸡剁鱼,将炒锅颠得风生水起,余香绕齿,她行么?

    人家走路风拂杨柳,生气时娇嗔妩媚,风情万种;自己走路飒飒生风,一怒冲冠,能拆家灭口,她敢么?

    尤其是宫锦行一而再地强调,原主精于刺绣,自己好歹也要做点什么事情,令自己看起来像那个娇生惯养的花家千金小姐吧?

    这有何难?

    主意一定,等花汝拿来针线,花写意就拿着宫锦行的衣服回了书房,将门一关,开始研究。

    有道是:看花容易绣花难,落针之后,花写意才发现,这活不是一般人能干的,自己眼高手低,高看自己了。

    缝了拆,拆了缝,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手心里都汗津津的,缝出来仍旧还是皱皱巴巴,不堪入目。

    耐心耗尽,她决定放弃了,缝不好是小,扎手是大,为了赌这口气,流血流汗的不值当。

    他宫锦行要笑就笑吧,笑死不偿命。

    往床榻上一靠,就心安理得地睡着了。

    宫锦行午休之后,过来找花写意拿自己衣服,轻轻地敲了两下门。

    花写意睡得迷迷瞪瞪,没有搭理。

    宫锦行走到桌前,拿起锦袍,翻开袖子处,左右端详,十分认真,甚至还冲着窗子亮光处瞧。然后唇角慢慢勾起上扬,笑得肆意,直达眸底。

    花写意睁开眼睛,迷迷瞪瞪:“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识过是不是?”

    宫锦行面上压抑不住的释然:“的确是好看,这衣服都被你缝出了花样。”

    花写意大言不惭:“是不是有一种有眼不识金镶玉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