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年虽然将取缔董彪那些水泥厂的正式文件传真了过来,但邹国凯和手下的办案干警还是不太清楚水泥厂的取缔和以什么方式给了岑氏集团使用。

    这次要是再写不详细,市局肯定会很不满意,那样就太被动了。

    因此,邹国凯急忙给李初年打去了电话。

    李初年听了此事后,也很是纳闷地问道:“董彪只不过是个社会混子,市局领导为何要这样啊?”

    “初年,我也纳闷此事呢。”

    “是市局的哪个领导?”

    “不清楚,刑警队长也不让问。你把董彪在南荒镇开办的那些水泥厂是如何取缔的,还有是以什么方式让岑氏集团使用的情况,详细写一写,传真发给我。不然,我也不好交差了。”

    “好的,我马上发给你。”

    扣断电话后,李初年亲自动手,将这些情况写的非常详细具体,随后传真给了邹国凯。

    这一次等干警写好了之后,邹国凯不敢大意,仔细审查,又进行了多次改动,最后这才又上报给了市局刑警支队长。

    一个多小时之后,市局刑警支队长终于回了话。

    这一次的上报材料,领导看后通过了。

    为此,市局领导做出了四条指示。

    第一,董彪和岑氏集团发生冲突,是董彪的水泥厂被占用,董彪去问此事,实属正常。

    第二,冲突双方,岑氏集团先动的手,且岑氏集团没有人受伤,而受伤的是董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