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对她的了解,当然多过你,因为我在你还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叫初之心的女人的时候,我就深深被她迷住了……”

    盛祁原本带着玩世不恭的戏谑双眸,此刻难得有几分真情流露,倒是有几分魅力。

    初之心的脸颊,微微泛红,小声道:“盛祁,你能不能别捣乱,你还嫌局面不够乱吗?”

    盛祁坏坏的朝初之心挑了挑眉,笑道:“害羞做什么,我对你的感情,早就表露过了,你又不是第一次知道,你现在可是自由身,难不成还要为我那冷血堂哥守节?”

    “盛祁,你这个疯子,你真是欠打!”

    初之心气得朝男人的后背“哐哐”捶了两拳。两个人的互动,亲昵自然,就像是熟识好久,丝毫没有那种疏离感。

    盛霆烨本就难看的脸色,更加难看了,长指下意识收紧。

    “盛二哥,看到没有……这才是前嫂子的真实个性,哪里有什么端庄温柔,哪里有什么优雅得体,实际她就是个暴脾气,一言不合就打人,我只要和她见面,就会被她揍,她根本就是个母老虎,你从未看过她这一面吧?”

    盛祁虽然被打了,却是很高兴,甚至骄傲,继续洋洋得意的在盛霆烨面前嘚瑟:“你和前嫂子结婚这么多年,她应该没打过你吧,真是可惜呢……因为有心理学家做过研究,说一个女人在哪个男人面前最真实,最放松,那就是打从心底喜欢这个男人,也唯有和这个男人在一起才能长长久久,她……”

    “闭嘴!”

    盛霆烨绷紧腮帮子,打断盛祁的炫耀之词,冷声道:“你要发情,去外面发,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盛祁却继续道:“盛霆烨,你真可悲,坐拥这么一个宝藏老婆,却和一个心机女搅在一起,你知不知道你的前老婆有多酷,她组过一只很火的乐队,她叛逆,犀利,有态度,还剪过平头,站在台上弹吉他的时候,浑身都在发光,那个心机女连她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

    “你不知道吧,我是他最忠实的乐迷,我去看过她每一场演出,买过她每一张专辑,我录下了她所有演出的……我看到过她好多你从未看到过的一面,我比你更了解你的妻子,你羞愧吗?”

    “盛祁,你别说了!”

    初之心手指扶额,尴尬癌都要犯了,小声道:“谁还没个年少轻狂的时候呢,那些陈年往事就不要说了,没有任何意义。”

    她可不想让盛霆烨知道她以前玩地下乐队是怎样抓马的样子。

    那时候为了给一个白血病儿童救助机构做宣传,他们乐队全体都剃了平头,表明他们和那些儿童站在一起。

    不止剃过平头,还剃过光头,染过黄毛,全体都是又酷又噪的所谓“叛逆”青年。

    这个样子的自己要是被盛霆烨挖出来,那可真是社死,她就别想抬起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