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方骞认识不知道多久,结婚也有三年了。

    罗向夏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个懦弱又🄥⛑🙫毫不起眼的男人,凭她的长相和收入💐,要找个比方骞好十倍、百倍的男人都毫无问题,最终也只能解释为当初年🈵纪小不懂事。

    或者说,罗向夏本来就有拯🔡救悲📺☕惨弱者的嗜好。

    是的,嗜好。

    要解释为同情心和善良都实在太冠冕堂皇。

    少年时就是这样,看见路边的流浪猫狗,不管对方再肮脏恶臭,罗向夏都忍不🐕⛖🚚住生出一些难以遏制的欲望。要🉱说发自内心的喜爱的话当然是没有的,谁会喜欢那种脏兮兮的东西,断腿瘸脚浑身恶臭,说不定还皮肤溃烂丑得🛌🛁让人看不下去。

    罗向夏的猫就是这样来的,被🟍🛻她怀抱⚹🖐着一些隐秘的心思带回了家里,可惜的是一个月之后那只猫就失踪了,倒让罗向夏至今仍有些念念不忘。

    可宠物毕竟是宠物,男人当然另当别论。况且方骞可没那么识时务能够自己失🐕⛖🚚踪。

    “今天……实在对不起了。”

    饭桌对面,方骞低着头一脸的自责和不安。

    “要不是我的原因,你也不会被嘲笑……”

    俗话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罗向夏出身很低,家境不好,老一辈的亲戚倒是众多,可惜亲🂤🐱🃭情是没有的,唯一的作用就是相互攀比。罗向夏如今发达了,不🈫到三十岁就凭一己之力创建了公司,也算春风得意。

    但是方骞就像她身上洗不掉的污点,⚹🖐不管她怎么费心装扮他,对方依旧🟄🚧🕮俗不可耐贻笑大🖦🔷方。

    “你也太没用了吧,我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面对罗向夏的怒声指责,方骞也只是低下头🌰🂳去,重复的说着对不起。

    “对不起有用吗?”罗向夏最讨厌他这样子,软弱的道歉🞉有什么用,迟钝得连句好话也不会说。除了助长她的愤怒之外,根本对事态毫无帮助。

    老家的长辈80大寿,罗向夏小时候对方也算对她尚可,所以这次罗向夏就出钱出力无偿承担了这场寿宴🋫,当然了,感恩是其次中的其次,为了听见老家那些亲戚口含酸意的称赞才是罗向夏的主要目的。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自尊心极高,俗不可耐🌰🂳得甚至让人讨厌。

    一切都很顺利,人人都知道当初最贫穷的罗老六家里飞出了一只金凤凰,恭喜的赞美的往来不绝,都想着能不能从罗家身上得到一些好处。虽然并没有什么亲近的关系,但大♳家总归占着亲戚的名分嘛。虽然有些人罗向夏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但也丝毫不妨碍大家看起来其乐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