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聂秋的怀抱过于温暖,又或许是一年多来寻人无果的疲惫与失望翻腾而上,方岐生埋在聂秋的脖颈间,背脊被轻轻地抚摸着,意识也zj渐渐地消弭。

    他太困了,又累又困,不想再去多想别的事情,只想好好地睡上一场。

    说不定,醒了之后,常锦煜就回来了,笑盈盈地告诉他,我是跟你开玩笑呢,就只想考验考验你适不适合做魔教教主,你做得很好,我现在回来了,你可以休息了。

    方岐生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眼皮越来越重,在陷入梦境的最后一刻,想起了那一幕。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略略算来,或许已经有十四五年了。

    乱世最难安身。

    从方岐生记事起,他似乎一直都是一个人。

    在这偌大而又孤独的世间,摸爬滚打,没有什么思考的能力,懵懵懂懂的,一心zj不清楚什么叫做偷或是抢,只知道自己如果想要活着,就必须用手去拿,将牙齿、指甲、拳脚,一切坚硬锐利的东西作为武器,归根结底,只是为了寻得一线生机。

    那时候没尝过甜的东西,说实话,方岐生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挑食,什么是他喜欢的,什么是他不喜欢的,他一概不管,只要是能吃进肚里zj,消除饥饿的东西,无论什么都行。

    常锦煜后来对方岐生说,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觉得方岐生简直就像只狼崽子。

    又凶,又狠,眼神中透露着对死的畏惧,动作中处处都是对生的渴望,却同时又是高傲的、对生死不屑一顾的,好像根本就没有说话的能力,沉默得像个饥肠辘辘的捕猎者。

    就为了抢一个脏兮兮的馒头,能把好几个比他大了许多岁的富家子弟给揍到痛哭流涕,在地上又哭又闹,气喘吁吁,身上华贵的衣裳都沾满了涕泪和泥土。

    常锦煜起了兴趣,就倚在墙边,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zj。

    有个男童捂着zj缺了几颗牙齿的嘴,口齿不清地喊他,让他帮忙,承诺什么都能给他。

    常锦煜笑着zj回了句:“小孩儿,对于你来说,我比他更加危险。”

    他的眼神太冷,背上的那柄剑又足够有威慑力,那男童见着zj,一时间也不敢开腔了。

    结果,把其他富家子弟都给吓着zj了,抢完东西之后还蹲伏在原地的那个小孩儿却是毫不畏惧,抢了馒头之后,背过身,用余光去看常锦煜,手里zj不怕被噎着,动作又利落又迅速,眼神如同孱弱的饿狼。

    虽然弱小,虽然浑身狼狈,但确确实zj是一头狼。

    常锦煜放下手臂,慢慢地走了过去,生怕惊走这个正在享用猎物的野兽,隔了几步的距离,把腰间的水囊取下来,扔到了他脚边,溅起了零星的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