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是一个胆小的人。

    在我过去的十八年中,“怕”字可以贯穿我的所有记忆。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我并没有因为“怕”而墨守成规。

    相反,我又不是那么的循规蹈矩。

    ——

    毕业后的有一天深夜,我正混迹在世界中的好友小A突然向我提出一个很刁钻的问题。她问,为什么同性恋的人会知道自己是同性恋。

    我笑话她,你这个问题本身就很像套娃。

    但她不依不饶,若是没有尝试过和异性或者同性相处,他们又怎么确认自己到底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

    我有点明白她的意思,无非是在想那些“天生弯”的人们是怎么来确认自己的“弯”。

    我思忖了一下,和她说,“弯”否应该和天生无关,应该是和喜欢的人有关吧。

    因为总有一个人只要出现,你的目光所及皆是ta所到之处,你情不自禁更是情难自已。

    ……

    认识文瑾是在高二文理分科那年,说实话,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她。更何况我们学校寄宿生和走读生之间似乎有壁,而她是寄宿生,我是走读生,这样下来看上去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但有些时候就是很神奇,大概是开学之后的两个月,莫名其妙地相处了一个下午之后,当天晚上我们加上了□□好友。

    我成绩算是中游,中考失利,苟延残喘跟被害了半条命似的上了一所普高,与以前的好友分道扬镳,从此陌路大相径庭。我自认为上了高中之后自己就是一位社交废人,朋友简直屈指可数,在班上同我亲密的也只有从高一开始就与我不曾分离过的好同桌,但那天下午我并没有抗拒结交文瑾。

    只因为她实在是太耀眼了,我对她无法拒绝,甚至想渴望靠近。

    但这仅仅只是因为那一下午改观之后的看法,在此之前我对她说不上喜欢。

    文瑾的数学很好,放到理科班是什么程度我没有去刻意评头论足过,但放在我们文科班中,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佼佼者。按照数学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凭一己之力救了整个文科班的平均水平。但因为她是艺术生,所以选择了文科。

    于是,她不负众望地成为了班上的宠儿。毕竟在我们班里,就她数学最好,除了老师,不请教她请教谁?

    我就是一个数学烂到无比的典型,高一还能勉勉强强应付过去,高二学起来简直就像拉着一头五六百斤重的公牛——要么我死,要么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