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球员都到场边的观众席那里喝水聊天。

    武文杰远远地站着,他原本不打算过去,只想趁那些人都走完了,自己再悄悄地回去。

    自己的这副样子,在球场上还勉强说得过去,但若见双方的拉拉队,显然就不合适了,如果还要再展示在丁娟娟面前,那就更不妥了。

    可想躲是躲不掉的。先是混球叫他过来喝水,然后是杨老师找他,大概是想跟他交流切磋踢球的感受,最后丁娟娟也在喊他过来。

    武文杰把两只鞋从腰上拿下来,仔细看了看,估摸有没有可能把它们再穿到脚上。显然,任何一只鞋都不可能再回到他脚上了。

    他想把鞋扔在操场,却又有点舍不得。这双鞋跟了他5年,他至今还记得,头一次穿上这双鞋时,心里的那种极度兴奋的感觉。

    既然这样,那就只好光着脚过去了。

    走到一半的时候,他觉得手里拿着一双烂鞋实在不雅,便又停下了脚步,想了想,把鞋扔在了操场上,然后大步向众人走去。

    他希望走近大家的时候,谁也不要关注他的双脚。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大老远地,杨老师就指着他的双脚说:“你这赤脚大仙的功夫太厉害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在他那双赤着的双脚上,包括丁娟娟。

    如果是刚进厂那会儿,遇到这样的情形,他准会撒腿就跑。现在他已经从容多了,尽管也还是觉得有些难为情。

    为了掩饰自己心里的不自在,他开始用小碎步轻快地跑向众人,待靠近大家了,又优雅地蹦跳了几下,算是跟大家打了招呼。

    他扫过眼前几张熟悉的面孔,混球一脸看新鲜的表情,杨老师的眼神里带着钦佩,而丁娟娟带着微笑的眼里,闪过一丝不宜察觉的困惑。

    杨老师说:“都说脚头子硬的人能光脚踢,我算是脚头硬的,可我光脚根本踢不了,你可真行。我发现,你光脚时踢的比穿鞋时还要好得多,这是怎么练的呀?”

    武文杰心说:“怎么练的?如果你买不起鞋,又想踢球,自然就练出来了。”他只是嘿嘿笑了两声。

    “哎,你上场的时候,见你有鞋呢,鞋呢?”陈主任还是那么喜欢凑热闹。

    武文杰灵机一动,即兴拽了两句词:“大丈夫马革裹尸,好球鞋陈尸球场。那双鞋不太好穿了,我刚扔了,准备换双新的。”

    一旁的陈主任不明就里,插嘴道:“再不好穿,也得穿鞋回去啊,哪能光脚走?万一把脚扎了,可不是闹着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