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一晃而过。

    雷爸爸带着沈欢过去的,并不是所有的大人圈子,而是明显的一家之主们的圈子。

    这么十个中年男女……嗯,应该说是壮年男女,毕竟他们许多都没有满40岁,看上去非常的年轻。

    他们看向沈欢的眼神,都一样的满意中带着一丝敬佩,甚至还带有兴奋。

    也难怪。

    沈欢邀请他们投资到永兴超市上面,已经让他们获得了两三倍的收益。

    现在他们要是愿意三倍脱手的话,都有的是人来抢着接手。

    更重要的是,永兴超市的整个儿脱胎换骨,完全就是沈欢的功劳。

    能策划出这样一个模式的少年,在商业上面绝对是一个天才。

    以后家族生意有这么一个女婿来掌舵,一定不会走弯路,而是会迈开大步的高速发展。

    甚至于,比起家族的生意更重要的,还有另外一点。

    那便是沈欢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天才。

    这种天才,并不是你表现出了商业的才华,从而展现出来的。

    而是凭借着智商,天生的基因智商,硬生生的碾压住几乎所有人的那种天才。

    天生奇才,说的就是沈欢。

    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数学家能奢望自己证明费马大定理,更别说是17岁就证明费马大定理。

    但沈欢却做到了,而且是令人信服的一步步的迈向了成功的终点,并且摘得了那顶美妙的皇冠。

    连他们之中许多人都清楚的去了解了这个他们并不了解的领域,而且还知道了,这也就是2016年,如果换成了是2018年,那沈欢一定能马上获得数学界至高无上的荣誉——菲尔兹奖。

    现在当然也没什么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