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翻滚,击打在战舰船体上。

    经过四日的航行,新南威尔士的轮廓逐渐清晰。

    甲板上,赵煦放下望远镜,眼睛眯了起来。

    通过俘虏的不列颠军官之口,他们了解到联军向澳洲大陆总督奥利佛提供了三万只前装线膛枪。

    奥利佛自己留下了两万两千只,剩下的分配给了赫德兰和昆士兰。

    如此一来,这最终的决战,他们需要重点解决的便是装备线膛枪的不列颠正规军和民兵。

    “直接占领港口,在港口驻扎下来之后,让运兵船回去,将昆士兰的陆战队士兵运过来。”赵煦沉吟了一下,下达了命令。

    此番,他所在的舰队只有运输八千士兵的能力,龚英的舰队拥有运输一万两千人能力。

    也就说,他们第一批抵达新南威尔士的兵力足有两万人。

    所以,他认为只需将昆士兰的一万两千人运过来即可。

    赫德兰的士兵就没必要了。

    因为这一来一去,将会耽搁太多的时间。

    最重要的是,他认为这三万多的兵力足够拿下新南威尔士。

    毕竟通过赫德兰和昆士兰的战争,从士兵到将领都认识到一点。

    不列颠士兵虽然比势族军队难以对付,战斗的意志更高。

    但在单兵能力上,他们不占优势,甚至由于陆战队士兵的训练更规范严格,还要略输一筹。

    而且,由于秦式步枪这种后膛枪的原因,陆战队作战方式更加灵活,这样显得他们的打仗方式反而十分笨拙。

    同时,他做出这个选择,还有一个原因。

    赫德兰和昆士兰的战争中只用了秦式步枪和手榴弹这种轻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