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擦一声。

    唐空问了些话,扭断了他的脖颈。

    这个家伙不是黑人,是个白皮肤的,他是雇佣兵,废弃村庄里的一方,就是他的队友。

    之所以对唐空开枪,也没有原因。

    纯粹是因为这片地区已经渺无人迹,忽然出现一辆货车,才不管你是谁,先一枪干掉再说。

    说白了就是想再杀个人过些手瘾。

    以刚才那种情况,空旷地带,少有掩体,按道理说,基本没有机会逃出他的狙杀。

    只是没想到还是踢了铁板。

    “鹰?”

    唐空看着这人手臂上的纹身,眉头一挑。

    这人体格粗壮,纹了一只鹰,他的服装上,好像也有一只鹰。

    这大约是一个组织的标记。

    不过唐空没有多加理会。

    他将这厮的装备收了起来。

    防弹衣先穿上,枪支匕首先留着,至于这一把狙击枪,他不是当狙击手的料,不过本着战利品的想法,也背了起来。

    至于村庄里的其他人,他并不打算大开杀戒。

    之所以弄死这个家伙,是因为这个家伙准备狙杀自己,而且一直瞄准着自己。

    毕竟他不是元境,还没有到正面对抗现代化热武器的地步,村庄里头的人,都拥有自动步枪,甚至是手雷等武器,对自己还是能够造成伤害的。

    “还是得尽早修成元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