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我们去求求署长。”

    就在这时,金麦基忽然把应泽拉到角落里说道。

    “求署长?署长说了算吗?”应泽一脸迷茫地反问道。

    金麦基有些诧异的看着应泽说道:“你忘了,署长已经升警司了,可以进行警司警诫。”

    “警司警诫,对哦,我这么把这事给忘了。”

    金麦基这么一提醒,应泽这才想起来,这里是港岛,不是北边,在对待少年犯上有一套独特的处理方式。

    警司警诫就是其中之一。

    所谓的警司警诫是港岛特有的一种刑罚方式。

    这种刑罚方式其实是一种由警方行使的酌情权,只适用于犯上刑事罪行的少年人,使犯事者无需因为犯事而面对被起诉的心理压力、以及因为罪名成立而需留有案底的生命污点。

    不过这个刑罚方式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必须由警衔在警司以上的警务人员来进行。

    七号警署的署长胡信,在不久之前还是一个总督察,最近才刚刚

    升的警司,再加上应泽并不是很熟悉港岛的法律,也难怪他想不起来这回事。

    应泽回忆了一下警司警诫的必要条件:首先是有足够的证据检控犯案人。陆志廉被应泽抓了个现行,这一点的肯定满足了。

    其次是少年犯自愿及明确地认罪。在应泽回来之前,金麦基已经在给他录口供了,记录上明确的写明了他犯案的经过,所以也符合条件了。

    第三,少年犯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接受警诫。这一点就更不要说了,要不是徐小凤苦苦哀求,金麦基也不会想到这个办法。

    第四,罪行的性质、严重性及猖獗性。他们的行为的确触犯了刑事法,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过运气好,遇上了应泽,犯案未遂。

    还有就是犯案人的犯罪纪录,好在陆志廉是初犯,没有案底,算是加分项了。

    最后就是犯案人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态度等因素以及投诉人的态度。

    这两点就更没有问题了,前者都已经跪着哀求了,肯定是诚心悔过的,至于后者,不就是应泽咯,让他帮忙说说好话问题也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