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威客是一个混血儿,高大帅气的他很容易就收获了他的爱情。

    事业其实也很顺利,他的表面工作是一个软件工程师,但私下却是一名黑客。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关注到马仲,并下载了许愿软件的原因。

    “如果,我是一个杀手就好了。”

    湖景豪宅里,独自一人,脸上还有一些伤痕的约翰,正在看着他面前茶几上放着的一把手枪发呆。

    手枪是很早之前买的,但并不喜欢暴力的约翰,其实是禁枪法案的支持者,所以从来没用过。

    “就算我不是杀手,我之前好好的练一练枪法的话,那天……”

    约翰想到了他癌症去世的妻子,给他留下来的那条狗死的那一天。

    因为妻子的离世而极度伤心的约翰,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上班了,因为之前的薪资很高,而且做黑客还有一些灰色收入,所以他是极少数有存款的美国人。

    仿佛以后的生活,就是和他妻子留下的那条狗相依为伴。

    然而那一天,有劫匪在晚上冲进了他的家,抢走了他的钱和一些贵重物品不说,打了他一顿也不说,还弄死了那条狗。

    报警之后,因为他家里的监控齐全,警方也找到了三个劫匪并成功的抓住了。

    可杀狗这种事情,却不需要偿命,抢劫这种事情,也可以保释之后缓刑执行。

    “为什么不让他们偿命?你知道我的狗,对我有多么重要吗?”

    约翰不是爱狗人士,但他依然觉得这样很不公。

    法律是公平的,可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本身根本没法界定约翰的狗,对他到底有多么重要。

    “我想让他们三个死,可我做不到。”

    约翰痛苦的抱着头,他这些天也疯狂的磨练自己的枪法,可这东西真不是十天半个月就能够学会的,普通人想要变成杀人如麻的杀手,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演电影。

    他能够通过他的黑客技术,查到那三个人现在的位置,可他同样也清楚,他拿着枪冲过去报仇,基本上会被反杀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