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一辈子玩平衡,你就作茧自缚吧!”

    “还有!何剑那里,既然他赢了,自然也赢得了我的友谊,我看过,他的手下还是有些人的,特别是魔法,咱们狼族这边相对防护比较弱,可以利用起来,等克拉克一死,你知道怎么跟妮娜说吗?”

    “嗯!”

    “呼!”海茵斯摇摇头,“算了,我另外找人去,让你去说,半天放不出个屁!”

    ……

    来的时候赶时间,回去的时候不赶了,所以七天时间,法尔廷斯和拉塞尔一行人尚未到达利爪城,不过也就相距半天的路程了,临近家门,拉塞尔和手下都有些兴奋,同时又有些哀伤,去时三百人,回来仅剩一百六十一人。

    “拉塞尔,利爪城是什么样子的?比我们草原城如何?”法尔廷斯在马上问道,有“出城救援”在先,“奉旨请客”在后,再加上这几天的同行,骑兵连和妮娜的亲卫已经关系非常不错了。

    “利爪城吗?是我们的王建的城,我听说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大概跟你们草原城差不多大,不过你们草原城的人都集中在中间几条街道,其他地方都是空的,我们利爪城人可多了。”拉塞尔随口解释。

    “我们一会去城里有地方住两晚吗?老实说,我还没来过全是狼族的地方想见识见识,对了,城内有人类吗?如果没有人类,我们贸然进去会不会被打?”法尔廷斯问道。

    拉塞尔失笑道:“你把我们王城想成什么地方了?城内人类不多还是有些的,有些商贩也是人类,我们为

    什么会打你?你这奇怪的想法是哪来的?”

    出于对兽人的不了解,大部分人类对于兽人的评价都有失偏颇,就像兽人以为人类都是娇滴滴的样子一样,法尔廷斯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换了话题:“咱们去住什么地方?”

    拉塞尔想了下说道:“应该住小姐府上,不过我们要先去一次军营,我们回来我要先报个到。”

    “军营?”法尔廷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好奇道:“你还在军队里呢?”

    拉塞尔笑笑,解释道:“不是,我说的军营是一个地方,并不是真的军营,你知道,咱们族长大人是负责内城防卫的,在城外有个营地,城防的也驻扎在附近,就有些小商贩经常拿些东西去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形成一个小镇的规模,族长大人因为要经常去军营,所以在小镇上有套宅子,我是属于小姐的侍卫,是私兵,并不需要去军营报道,只是去那宅子跟族长大人报到。”

    “那我正好陪你去一趟,直接把大人的礼物带过去,我都不知道你们族长还是负责内城防御的,内城就是你们狼王住的地方吧?既然你们族长是负责内城防御,能不能带兄弟见识一下?我还没见过狼王呢。”法尔廷斯开玩笑说道。

    “这个玩笑可开不得,”拉塞尔正色道,“被有心人听去可不得了,特别我们家族世代负责内城的安全,不知道有多少人就等着看我们出岔子。”

    一行人又走了小半日,走到天色将将暗下来,一座军营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之中。借着夕阳的余晖,众人把军营看了个大概,骑兵连从草原城出发时,城外的士兵还没有进城,所以他们眼前的军营比草原城的壮观多了,连绵数里看不见边际。

    拉塞尔随手指点:“这一块,就是咱们族长大人的利爪军,负责内城的,是最接近王的部队。”他手一划拉,“那边起,都是城防军,由奥利弗大人掌管,要说人数是他们多,但说起王的信任,还是咱们占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