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法尔廷斯抚摸着马头,轻轻叫道。

    小白仿佛有灵性一般,蹭着他的手,轻轻喃呢,一人一马就像上辈子就认识一样,天晓得,也不知道法尔廷斯和小白是不是互相认错了,因为所谓“小白”明明通体黑色,仅额头和四蹄各有一撮白毛!

    就是它了!

    不理会战友们“找到亲兄弟”和“嘿,这马一骑上去眼珠子都瞪出来了!”的嘲笑,法尔廷斯带着小白狠狠饱餐了一顿,从此他们的命运再也分不开了。

    第一项选拔要求很简单,骑在马身上即可,200人中挑选50人,下马即落选,吃饭,喝水包括排泄、睡觉,全部在马上完成。

    半天之内就有百人下马,剩下的就怎么也不肯下了,法尔廷斯身为二级骑士,耐力比普通人强些,但骑马只是小时候骑过,13岁之后在军营中骑得还真不多,所以骑术也有限的很。

    仅半天时间,大腿内侧就磨出了血泡,而小白却出乎意料的强,本以为先吃不消的是马,瘦的跟骷髅似的,乍一看站都站不稳,偏偏带着个人半天跑下来,还是那副死样子,而且不出意外还会继续下去。

    小时候猎人的经历教会了法尔廷斯要学会坚持和忍耐,作为猎人,有时候并不定要比魔兽强,需要的只是比它更有耐心,而六年兵营生活也正是这些品质才让他一步步成长到今天,否则当初13岁的他也坚持不下去。

    这些品质到今天还在起作用,法尔廷斯强忍着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痛,和长期一个姿势造成的腰部酸胀,咬着牙在硬挺,每多过一分钟,他都在想,老子都坚持了这么久了,现在下马就太亏了!一分钟后想法变成老子又多待了一分钟,坚决不下!

    到了晚上所有人宿营的时候,这一批人还在马上,第一团第二团和第三团所有士兵在收拾好营地后都来围观,相对而言第二团原风沙镇的人最温和,第三团的矮人骑不得马,过来看个稀奇,第一团原来的兄弟最刻薄,逮着机会往死里损。

    法尔廷斯当兵年头长了,认识的人多,这

    几天吃的别人都躲着他,这时见他在马上下不来,无不纷纷开启嘲讽,法尔廷斯心力交瘁之下,又受到了成吨的伤害。

    小白在路边随意吃些草料,法尔廷斯勾着个眼神,饥火在眼中燃烧,恨不得可以像马一样吃草料,边上同袍的声音传来。

    “法尔廷斯,别硬挺着了,下来吧!”

    “下来吧,我这有饼!”

    “你不为自己想想,你好歹为这马想想,我敢打赌,下一分钟它就要跪倒了!”

    “实在不行就啃啃马肉吧,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也不知道这马还有几两肉……”

    法尔廷斯把脑袋360度旋转,统一回复:“滚!”“滚!”“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