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yAn升得更高了一些,和煦的光照在身上,g勒出柔和的晕。

    归卷坐在林矜腿上,靠在他的怀里,一下一下揪着他的白毛衣。

    这才发现,这件高领毛衣,似乎是去佘山看雪那晚他穿的。

    那晚,他原本也是在遛狗。

    “你……遛狗的时候都穿的这么衣冠楚楚吗?”归卷没忍住,还是问了出来。

    “呃,不是”,林矜顿了一下,考虑是说实话,还是编个谎。

    “之前朋友出国,将猫寄养在我这里几天,那猫咪调皮,g坏了我不少毛衣,只剩下毛衫和这件毛衣,今年冬天还没赶上买”,到底还是说了实话。

    原本以为归卷会追问朋友是谁,是男是nV,什么关系。

    却没想到。

    “那我们今天去逛街买衣服吧!正好今天周末”,她搂着他的脖子说道。

    他宠溺地m0了m0她的头,问道:“不搬家了?”

    对哦。

    还要搬家。

    在长远的幸福和短暂的快乐之间两相均衡。

    归卷得出了一个两全之法:“那我们上午搬家,速度快一些,下午去逛街~今天一定给你买几件衣服。”

    “粥应该熬好了”,归卷想起砂锅里的粥,刚刚好像听到不甚分明的滴滴声,似乎是电砂锅的提示音,“先去吃早饭,然后一会儿就收拾点东西搬过去,反正周末还要回来,应该也不用拿太多。”

    “好”,林矜应道,说罢就要起身。

    见归卷还坐着不动,林矜以为要他抱着过去,于是手臂穿过膝窝,一手护腰,就将她抱了起来。

    “啊—”,归卷还在想搬家的事情,总感觉自己漏了什么,却左右都想不起来,还在思索,猝不及防就被林矜抱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