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的审美特征
文学艺术存在于人类社会并被视为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它们具有审美价值,纯文学与通俗文学如此,网络文学也理应如此。网络写手“好孩子烟烟”指出:“审美标准是一种尺度,它是严肃的。关键是怎么样去审,由谁来审,审什么东西的问题。这里引入两个概念:审美主体便是欣赏、创造美的人;审美客体便是能引发审美主体的审美活动过程的事物。由这两个概念不难看出,审美客体是为审美主体而存在,因主体存在而存在着美的价值。联系到网络文学的审美过程中来,也就是说,审美主体是欣赏者,能够评论网络文学的人,同时也必须是能够认识和接受网络文学的人。抛开这个主体,随便换个什么人打着‘自由评论’的幌子,来对网络文学说三道四,最多只是‘外部的评论’,没有审美主体资格,而他以艺术或者美学角度来评论网络文学这是不负责任,甚至是荒唐的。”因此,作为审美主体,应该在审美中,既要能认识、接受、评论美,又须进行能动创造。那些不明网络为何物的“外部评论”,是没有审美主体资格的。我们熟悉、了解网络文学,才知道“网络文学寻找心灵共鸣过程的朴实、真切、简单、自然,也许仅仅就是八小时之后,用键盘对着网络诉说一天的辛苦,也许仅仅就是《今天心情真好啊》之类的‘小女人’文章。那就是这个特殊客体的特殊美处。没有浮华张扬,只有坦诚安详;不用为稿酬名利而写作,只求有个空间静静地述说。不知道网络文学美在何处,单以纯文学艺术角度去判断,极考究地逐字逐句批注,难道不是荒唐吗?”网络文学的审美特征主要在于:1.自然美对于网络文学,不能仅从文学的角度去研究分析它,因为它的“血统”、“姓氏”应该是“网络”。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网络文学的父亲是网络,母亲是文学。”网络文学的一切都应该是基于网络而存在的,当我们试图只从中抽取所谓文学的时候,就已经阉割掉了它的精神实质而陷入研究“网络上的文学”(而不是网络文学)的歧途。网络文学的美,首先在于它的随意、朴实,不以名利为创作动机;它的美在于能够更加直接、真实地反映生活,而不受那形而上的审美标准所束缚。那种美是埋藏了几千年的两个字——自然,不加包装的自然,不用费心注释的自然,是说教之外的生活真理,是哲学之外的人生真谛。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使得人有述说的需求,在网上,这种需求便可得到无限大的满足。每个普通人的生活本来就都是一部百科全书,随意地表达出来,由网络这个宽容的特殊载体承载,假如细心品味,美便在其中。正如好孩子烟烟在《审美的误区暨说网络文学的美》所说:“按动你的键盘吧,让大家认识一个真实的你,你随意地说,我随意地听。即便有人嘲讽,你也不用搭理,当他是一个站在柜台前喝酒吃茴香豆时还在琢磨‘茴香豆的茴有几样写法’的人。”2.虚幻美巴尔扎克说“文学是庄严的谎话”。文学最大的魅力之一,在于它始终致力于创造和建构一种与实存世界毫无直接联系的整体世界和整体生活——无论作品中的世界、生活看上去和我们眼前的、习见的、理所当然呈现出如此这般模样的世界与生活多么相似。它永远是“书写的”世界与生活,只和“意象的”世界与生活发生关系。“所有旨在挣脱虚构身份的写作,在开始的时候总是无中生有的,它从第一个字开始,通过和词语商量,已经把写作者置入了广大虚空之中,置入了漫长的虚无航程之中。一般说来,写作者往往并不知道自己的最终宿营地在哪里。即使他预先设定了航船的抛锚地,写作的天然目标、它要求制造出完整世界的内在律令,依然会很不像话地将这个不想被虚构的危险分子,带向一片片充满着暗礁的未知领域。他预定的抛锚地经常被证明是错误的。要完成对整体世界的构筑,迷路、触礁、充当没有‘星期五’的鲁滨逊甚至是道渴而死化为夸父,就是可以想见的命运。文学永远站在虚构一边。”而网络文学就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文学的这种特质,尤其是网络文学作品中那些写网络生活的,更是把虚拟世界的生活写得淋漓尽致。这种虚拟可以是空穴来风,可以是心生意造,可以是无中生有,而这些特征在传统文学中是被冠以“想象”和“虚构”的,是由作家的“白日梦”而产生。凡是网络文学的作者都能体验到这种写作的虚幻美感。者(美的欣赏者)也于网上时同样获得这种美感。例如《大话西游》和《悟空传》都以其虚幻美征服了无数的网民。3.快感美美总是能产生快感和带给人们快乐的,即使是悲剧之美也同样如此。而与传统文学相比,网络文学所产生的快感美或快乐美,则是它明显的审美特征。“因为网络文学写作从理论上已经取消了写作者和欣赏者的界限:一个人在同一时刻既是写作的人,也是欣赏写作的人,不仅是自己的欣赏者,也同时是他人的写作者:正是这种环环相扣的写作运动提供的摩擦力,才使得网络文学写作空间的巨大开放性能够化为现实。从理论上讲,经典写作那种有头有尾的整一体系(正是在这整一体系中,整体世界才会诞生)已经不复存在了。我们不能把无始无终的巨大开放性看做是整体世界。因此,网络时代的书写者,对于自己被虚构的命运无动于衷。他们乐于迈动庸众的脚步,不承认还有拔地而起、互不相连、旨在使历史断裂而不是连续的山峰的存在。因为人无力充当这样的高峰,它被认为是一种狂妄的、试图偷窥上帝宝座的自不量力。从这种窃取了经典写作里包纳的创造光芒产生出的伪创造中(无贬义),他们获得了狂欢式的快乐。按照某些论者兴高采烈的话说,从这里出现的,才是真正‘快乐的文本’,它无头无尾,几乎怎么都行。于是,接下来的口号也就顺理成章了:让我们快乐地认命吧!”网络文学带给人们的审美快感,如果不是亲身体验是难以言喻的。即使校园文学中的那些游戏之笔的作品,都是快乐之作。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尤其是多媒体技术为网络写作者掌握和运用,还会出现新的审美特征,例如融合语言、音乐、图形、声音等种种媒介美于一体的“复合美”。
文学艺术存在于人类社会并被视为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它们具有审美价值,纯文学与通俗文学如此,网络文学也理应如此。网络写手“好孩子烟烟”指出:“审美标准是一种尺度,它是严肃的。关键是怎么样去审,由谁来审,审什么东西的问题。这里引入两个概念:审美主体便是欣赏、创造美的人;审美客体便是能引发审美主体的审美活动过程的事物。由这两个概念不难看出,审美客体是为审美主体而存在,因主体存在而存在着美的价值。联系到网络文学的审美过程中来,也就是说,审美主体是欣赏者,能够评论网络文学的人,同时也必须是能够认识和接受网络文学的人。抛开这个主体,随便换个什么人打着‘自由评论’的幌子,来对网络文学说三道四,最多只是‘外部的评论’,没有审美主体资格,而他以艺术或者美学角度来评论网络文学这是不负责任,甚至是荒唐的。”因此,作为审美主体,应该在审美中,既要能认识、接受、评论美,又须进行能动创造。那些不明网络为何物的“外部评论”,是没有审美主体资格的。我们熟悉、了解网络文学,才知道“网络文学寻找心灵共鸣过程的朴实、真切、简单、自然,也许仅仅就是八小时之后,用键盘对着网络诉说一天的辛苦,也许仅仅就是《今天心情真好啊》之类的‘小女人’文章。那就是这个特殊客体的特殊美处。没有浮华张扬,只有坦诚安详;不用为稿酬名利而写作,只求有个空间静静地述说。不知道网络文学美在何处,单以纯文学艺术角度去判断,极考究地逐字逐句批注,难道不是荒唐吗?”网络文学的审美特征主要在于:1.自然美对于网络文学,不能仅从文学的角度去研究分析它,因为它的“血统”、“姓氏”应该是“网络”。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网络文学的父亲是网络,母亲是文学。”网络文学的一切都应该是基于网络而存在的,当我们试图只从中抽取所谓文学的时候,就已经阉割掉了它的精神实质而陷入研究“网络上的文学”(而不是网络文学)的歧途。网络文学的美,首先在于它的随意、朴实,不以名利为创作动机;它的美在于能够更加直接、真实地反映生活,而不受那形而上的审美标准所束缚。那种美是埋藏了几千年的两个字——自然,不加包装的自然,不用费心注释的自然,是说教之外的生活真理,是哲学之外的人生真谛。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使得人有述说的需求,在网上,这种需求便可得到无限大的满足。每个普通人的生活本来就都是一部百科全书,随意地表达出来,由网络这个宽容的特殊载体承载,假如细心品味,美便在其中。正如好孩子烟烟在《审美的误区暨说网络文学的美》所说:“按动你的键盘吧,让大家认识一个真实的你,你随意地说,我随意地听。即便有人嘲讽,你也不用搭理,当他是一个站在柜台前喝酒吃茴香豆时还在琢磨‘茴香豆的茴有几样写法’的人。”2.虚幻美巴尔扎克说“文学是庄严的谎话”。文学最大的魅力之一,在于它始终致力于创造和建构一种与实存世界毫无直接联系的整体世界和整体生活——无论作品中的世界、生活看上去和我们眼前的、习见的、理所当然呈现出如此这般模样的世界与生活多么相似。它永远是“书写的”世界与生活,只和“意象的”世界与生活发生关系。“所有旨在挣脱虚构身份的写作,在开始的时候总是无中生有的,它从第一个字开始,通过和词语商量,已经把写作者置入了广大虚空之中,置入了漫长的虚无航程之中。一般说来,写作者往往并不知道自己的最终宿营地在哪里。即使他预先设定了航船的抛锚地,写作的天然目标、它要求制造出完整世界的内在律令,依然会很不像话地将这个不想被虚构的危险分子,带向一片片充满着暗礁的未知领域。他预定的抛锚地经常被证明是错误的。要完成对整体世界的构筑,迷路、触礁、充当没有‘星期五’的鲁滨逊甚至是道渴而死化为夸父,就是可以想见的命运。文学永远站在虚构一边。”而网络文学就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文学的这种特质,尤其是网络文学作品中那些写网络生活的,更是把虚拟世界的生活写得淋漓尽致。这种虚拟可以是空穴来风,可以是心生意造,可以是无中生有,而这些特征在传统文学中是被冠以“想象”和“虚构”的,是由作家的“白日梦”而产生。凡是网络文学的作者都能体验到这种写作的虚幻美感。者(美的欣赏者)也于网上时同样获得这种美感。例如《大话西游》和《悟空传》都以其虚幻美征服了无数的网民。3.快感美美总是能产生快感和带给人们快乐的,即使是悲剧之美也同样如此。而与传统文学相比,网络文学所产生的快感美或快乐美,则是它明显的审美特征。“因为网络文学写作从理论上已经取消了写作者和欣赏者的界限:一个人在同一时刻既是写作的人,也是欣赏写作的人,不仅是自己的欣赏者,也同时是他人的写作者:正是这种环环相扣的写作运动提供的摩擦力,才使得网络文学写作空间的巨大开放性能够化为现实。从理论上讲,经典写作那种有头有尾的整一体系(正是在这整一体系中,整体世界才会诞生)已经不复存在了。我们不能把无始无终的巨大开放性看做是整体世界。因此,网络时代的书写者,对于自己被虚构的命运无动于衷。他们乐于迈动庸众的脚步,不承认还有拔地而起、互不相连、旨在使历史断裂而不是连续的山峰的存在。因为人无力充当这样的高峰,它被认为是一种狂妄的、试图偷窥上帝宝座的自不量力。从这种窃取了经典写作里包纳的创造光芒产生出的伪创造中(无贬义),他们获得了狂欢式的快乐。按照某些论者兴高采烈的话说,从这里出现的,才是真正‘快乐的文本’,它无头无尾,几乎怎么都行。于是,接下来的口号也就顺理成章了:让我们快乐地认命吧!”网络文学带给人们的审美快感,如果不是亲身体验是难以言喻的。即使校园文学中的那些游戏之笔的作品,都是快乐之作。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尤其是多媒体技术为网络写作者掌握和运用,还会出现新的审美特征,例如融合语言、音乐、图形、声音等种种媒介美于一体的“复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