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抬头望着旭明宥,他知道或许只有旭明宥能够救他,可是当他看到旭明宥看下来的眼神时,却有种让他不寒而栗的感觉。

    旭明宥道:“大人明鉴,早在好几天以前,此人因为生意上的失误,就已经被赶出旭家铺子了,现在不是旭家的管事。”他又对地上跪着的自己曾经的下属居高临下道,“看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份上,我本打算再给一次机会,可不想却犯事犯到了公堂上。”

    他的心瞬时沉到了谷底。

    只有他自己知道,旭明宥不仅不会帮他,还在提醒他,他上有老下有小,他若是敢拉旭明宥下水,那么他的家人都会受到牵连。

    他为旭家做事,兢兢业业这么多年,就因为一次过失而被赶出旭家。他原以为只要烧掉了城外的棉花地,让旭沉芳竹篮打水一场空,旭明宥一定会重新雇用他。

    可惜最后他还是失败了。

    于是这人在公堂上供认不讳道:“没错,棉花地的火确实是我放的!我痛恨阿娬记,痛恨旭沉芳,正是因为旭沉芳,我才被大公子赶出旭家,我就是要让他尝尝厉害!”

    旭沉芳做为利益的实际受害者,有权利在审堂上旁听。

    面对这人的指认,旭沉芳挑挑眉,道:“好像把赶出旭家的是的老板,而的老板又不是我。痛恨我不是我的错,但借着痛恨我的名义去纵火,那就是的不对了。那样对好像有害无益,除非觉得能从中捞点什么好处?”

    纵火犯咬紧牙关,一个字也不多说。

    最终知府下令对其杖责一百,然后押下去关进大牢里。

    旭明宥冷眼旁观他被打得鲜血淋漓,而后从他面前被拖走。

    知府勒令退堂,围观的百姓们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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