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一大早,花鸟广场上已经有遛鸟的晨练的,十分热闹,季玄羽从古镇出来,穿过广场准备去打车,他手里没笼子,肩膀上却蹲着一只鸟崽。

    遛鸟不稀奇,但鸟蹲在肩上就不常见了。

    有鸟在数数,又有鸟开了嗓唱歌:“小兔子乖乖——”

    虽是破锣嗓子,但听得出唱的是个啥。

    人语跟鸟语混在一起,大早上就热闹非凡,唯独季玄羽肩上那只,被鸟类声音包裹着,却十分安静,连叽一声也不会。

    此鸟,有点像哑巴。

    季玄羽快走到广场边,此时一个熟识的声音叫他:“小季!”

    季玄羽停下脚步,对打招呼的大爷露出礼貌的笑:“孙爷,早。”

    孙大爷也是鸟类爱好人士,手里提着的是鹦鹉,鹦鹉扑扇翅膀,响亮道:“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孙大爷乐呵呵道:“我家鹦鹉越教越好,怎样,小季,想不想养只会说话的试试,很有意思的!”

    季玄羽肩上的鸟团子闻言,瞬间脑袋一歪,他身躯不过巴掌大,唯有尾羽特别长,垂在季玄羽肩后,眼睛只有豆大,这样的小眼睛很难传达表情,但此时此刻,里面分明装满了警惕!

    一个巴掌大还不会学语的鸟,居然能听懂人话?

    季玄羽先夸了孙大爷的鹦鹉,又道:“不必,养这一只够了。”

    别的鸟,也不敢让他养。

    孙大爷就是顺嘴一说,走个搭话的开场,才好继续说,他其实受人所托,来问问小年轻感情状况。

    惦记季玄羽的不少,他实在生得好,俊逸非凡,季玄羽五官好看得跨越性别,欣赏他的外貌无关男女,尤其一双凤眼,漂亮又灵性,笑起来相当招人。

    这样的长相本该浓稠旖旎,放在季玄羽身上,却又莫名出尘脱俗,洒脱得带点儿仙。

    孙大爷没多的词汇,反正就觉得小伙子标致,俊!

    他慈祥地问出了口:“小季,有女朋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