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一腔热血洒何方

    热血男儿的呼喝在湖南回荡,广州城小金明池北,一段红柱绿瓦,即便白日也高挂红灯笼的楼宇里,也正有热烈欢声响起。

    “英雄何必读书史,直摅血性为文章。不仙不佛不贤圣,笔墨之外有主张。纵横议论析时事,如医疗疾进药方。名士之文深莽苍,胸罗万卷杂霸王……”

    楼上阔间里,一群各色儒衫,头戴无翅乌纱的男子举杯欢笑,身边还各有一妖娆女郎作陪,一个男子大声念着诗句,引得众人拍掌叫好。

    “好好好!克柔兄将女儿席写得如此壮阔,让我等都不禁自惭。”

    “霸王是不敢卷的,卷卷娘子们的心胸倒还使得……”

    这些男子的打扮倒不出奇,眼下英华士子多复了明时儒衫装扮,可他们儒衫的肩上胸前都还各有暗纹,细看都是水鸟一类,再加上腰间缀着的银鱼袋,顿时显出非常身份。英华文武官员的常服除忌色外,任由官员自选服色,但都有暗纹刺绣,图案与朝服补子相同,而银鱼袋则是文官的随身标识。

    “我们小女子这心胸,不过是一页窄帘,哪堪得诸位文曲星狼毫一抹呀。”

    “郑编修风云一荡,我们这满席的女儿家,心口都在半空晃着呢,就指着哪位翰林郎来顶稳咯。”

    一席都是翰林,陪席的姑娘也都不是一般胭脂,竟然也能接着话茬调蜜。

    “哪里哪里,某不过是随兴一言,可不敢把这一席的女儿香都刮走喽……”

    郑燮喝得脸上潮红,勉力自矜着。入仕英华虽非他所愿,可受着翰林院一帮文友的嘱目,也渐渐惯了这环境。心防放开,少年风流的心性先涌了出来。一面忙着翰林院的文事,一面钻研画技,得空就跟一帮翰林来这新立的红街寻欢,竟也乐在其中。

    敷衍了姑娘的调笑,又一杯酒下肚,心中却生慨叹。这一桌脂粉已是上品,却远不及之前在肆草堂置政厅见到的那位“侍女”清雅秀丽,荡动心扉。那日之后,再不见她身影,他总觉得怅然若失。

    可那位姑娘不是什么侍女,他已经打听过了,那是段“国师”的侄孙女,据说已定了嫁给李天王,将是天王府的第四位妃子。

    曾经他还觉得,自己跟她那惊鸿一瞥,内里似乎含着一丝知己的味道,让他想入非非。可知了这身份,他就再不敢有什么念想,勿论自己还是她,都是任由命运飘送的浮萍。

    这样也好……写字画画念念诗,闲了来这风月之地散散心,说话论政也没什么顾忌,就这点来说,李天王倒真是造福于世,竟然从文风酷厉的清廷之下,生生造出了一个世外桃源。

    征战四方,挥斥方遒,天下是李天王那等人物的画布,自己就安心受着命运的拨弄,在这桃源寻着自己的芳菲吧。

    “尔等枉读圣贤书,国难当头,只知灯红酒绿,左拥右抱,孔孟道就是被尔等小人德行败坏的!”

    正欢笑间,一声沉喝在门口响起。众人一愣,转头看去,正见一群穿着深红对襟长衫的汉子走过。长衫只及小腿,露出厚重马靴,披着半袖罩衣,头戴软翅纱帽,一柄仪剑挂在腰侧,显得份外精神,竟是英华军将。而开口说话之人年约三十,正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神情怒视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