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队的神射手,小小一只雷兽怎可能难住他?

    两人说话间,队伍里负责处理野兽的战士已麻利的将猎物肢解开,身体就地掩埋,一双翅膀被利落的剥掉外皮,剔除兽肉,只余光秃的骨架在阳光下闪烁寒芒。

    “雷兽是群居动物,你带几个人四处找找,仔细点,他们老巢应该就在附近!”见翅膀被收拾保存好,芒朝嵇吩咐道。

    责和嵇是芒的左右手,责擅长守卫和远攻,嵇擅长搜索和近战,在一大队威望很高。

    林曦跟芒在原地等了十分钟左右,嵇带人回来了。

    “前方三公里处有一个洞穴,里面大约有三十几只雷兽。”嵇详细汇报道。

    数量不算多,在他们能力之内,但狩猎队此行最重要的是为部落开拓新路线,没达成目标前,最好轻装上阵。因此芒让人去巢穴处做上记号,回程时再来解决它们。

    一行人继续向前,林曦脚步一顿,她似乎又听见野兽的鸣叫。

    “吱…吱吱…吱吱吱……”

    声音是从上方传来的。

    林曦感觉自己肩膀被拍了一下,回头一看,是责。

    只听他边走边说道:“那是翠鸟,一种不足手掌大小的野兽。它们没什么攻击性,吃腐食,不怕事,脑子一根筋,不怕死,成天吃饱了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热闹。”

    “他们好像不怕人?”林曦发现,一路走来,这些浑身长满翠色羽毛的家伙见到他们不仅不躲,反而多了不少,“吱吱吱…”叫个不停。

    “严格来讲,他们什么都不怕。其实他们不笨,通人性,有些机灵的还能听懂我们人类的话,但就是天生八卦,脑袋缺根筋,一遇到热闹事就不管不顾,连死都不怕,你说他们能怕什么?”嵇详细解释道。

    林曦了然,称他们一句丛林狗仔队完全不为过。

    “其实,很多野兽都不怕人。”嵇继续说道,“时至今日,依靠狩猎为生的部落正迅速减少,大部分野兽或凶兽对人类并不熟悉,第一次见到人,他们第一反应是好奇,然后会有个大致判断,将我们当做食物,抑或其他。”

    “那为什么我们部落仍以狩猎为主?”林曦其实一直有这样的疑惑,今天终于顺带问出口。

    林曦听不少人描述过中央部落的兴盛和繁华,虽然对比地球仍有不小差距,但至少她知道,这世界已存在简单的种植业、畜牧业,甚至一些制盐、炼铜、冶陶等技艺也日趋成熟,到处一片欣欣向荣,为什么他们源衣部落却还过着节衣缩食的生活?

    嵇长叹一声,眼底一片黯然,动了动唇,到底没能说出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