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炼身体?这样跑能锻炼什么?”不怪他会这样问,他们不是地球的普通人,这个世界也没什么系统的技巧或训练方法,几乎所有图腾战士能力的提升都依赖于自身的天赋和实战。

    然而林曦不同,地球上有句话: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林曦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天赋和努力固然重要,但没有系统的训练体系和目标,就好比无头苍蝇,事倍功半。

    “耐力和毅力。”

    听到这声音战士们立刻站起来,左手握拳置于右肩处,朝来人躬身行礼道:“大队长。”

    这是部落通用的握拳礼,是下位者面见上位者时一种常见的礼仪。

    源衣部落三万人中有四千左右的图腾战士,这些战士被划分成四大队:狩猎一队、狩猎二队、狩猎三队、狩猎四队。每个大队又被划分成十个小队,一个小队的人数在一百人左右。

    “他们像这样多久了?”狩猎一队大队长芒问道。他出去狩猎好几天,对训练场发生的事不太清楚。

    “七八天了。”芒话音刚落,旁边的战士连忙回答道。

    “不论天晴还是下雨,从未间断。”另一个战士补充道。

    芒的视线在林曦身上停留片刻,又看向她后面那个稍高一些的身影,刻板的脸上并未有什么表情,但眼中满是欣慰。

    战士们随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高级战士的视力普遍不差,刚才是没仔细看,现在定眼一瞧,咦,领头小女孩身后的那个小男孩不正是他们大队长的儿子——蓟!

    “大队长,那是……”一个平时跟芒比较亲近的小队长不确定的开口道。

    “你没看错,那是蓟,我的儿子。”

    蓟从小天赋过人但性格孤傲,长到七八岁在部落里也没什么朋友,芒虽面上不显,其实心中十分焦急。

    一个月前,有天蓟回家心情很好,芒问了妻子才知道蓟交到一个朋友,芒当天晚上高兴得连吃了好几盘凶兽肉。

    第二天,蓟跟新交的朋友出去玩,竟然带回不少鱼兽肉,芒本来有些担心,蓟却说是那个名叫“曦”的朋友想到的法子,他们并未下河,是用皮绳和食腐虫在岸边设陷阱捕到的,很安全。

    芒到底有些不放心,后面曾藏在暗处观察过好几次,发现蓟没说谎,更让芒惊奇的是,他一直很傲气的儿子蓟,竟愿意听从一个五岁小女孩的指挥。

    芒对这个名叫“曦”的女孩好奇起来,多次观察他发现,这个小女孩能言且多智,虽只有五岁力气却跟七八岁的小孩无异,最令芒满意的是,蓟自从跟她做朋友之后,性格虽没怎么变,脸上的笑却多了起来。芒是狩猎一队的大队长,也是一个普通的父亲,见孩子慢慢变得开朗,心里十分开心,对这个叫“曦”的女孩子的好感也在不断攀升。

    听妻子说蓟他们组了一个狩猎小队,每天都会去训练场训练,带领队伍狩猎归来的芒招呼人把猎物放下后便快步赶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