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了,小巷子里的季蝶终于醒过来。

    渐渐地,她回忆起发生的事情,身下一片血污,浑身都是淤青伤痕,昭示着白天的疯狂。

    那些流民都跑光了,但是季蝶记得清清楚楚,自己被几个又丑又脏的乞丐强暴了。

    她的第一次,竟然是给了五六个乞丐。那是她留给公子的。

    守了这么多年,竟然……

    季蝶摇摇晃晃站起身,双腿发软,三刻烟的药效已经过了,腿软是因为白天战况太激烈,而那中了附骨之疽的右手已经麻木没了知觉。

    因为时间太长,附骨之疽已经深入骨髓,再也取不出来。

    如果不想蔓延,只能砍了整个右臂。

    季蝶抽出刀,狠狠地斩断了自己的右臂,鲜血溅了她一脸。

    胳膊疼,心更疼,同时还有那无与伦比的懊悔。

    楚媚,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你让我被乞丐强暴,你竟然如此羞辱我,你害我中毒,没了右手变成残疾,你害的我再也配不上公子。

    你让这样的我,如何再有脸喜欢公子?

    我如何还能跟公子在一起。

    公子会嫌弃我脏,嫌弃我残疾,楚媚!楚媚!我季蝶发誓,有生之年,一定要弄死你。

    不,是一定要好好折磨,折磨的你痛不欲生,然后再杀了你。

    等你求我杀你的时候,我再大发慈悲杀了你。你等着。

    ……

    虽然在拓跋谌面前,楚媚很淡定,但是现在子时刚刚一过,拓跋谌才走,楚媚已经睡不着,披着披风坐在床上。

    “王妃,您怎么起来了?晚上天最是冷了。”云雀走过来,将棉被裹在楚媚身上,“王妃还是睡着吧,更暖和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