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春脸色苍白,额角处隐隐有汗珠出现,稍显弯驼的后背微不可查的轻轻颤抖。

    他的脚边就是那摊鲜血,他的身边就是陈易。

    一刀刀切开皮肉,鲜血喷涌,汇流成溪,在地板上小蛇一般蔓延。

    这景象固然可怕,也瘆得人内心发慌,可单单若此,还不至于让李向春发自内心的战栗。再恶心,再瘆人,再血腥,那都是别人的事,刀是砍在关洪腿上,就算砍断了他也不疼不痒,顶多以后几天恶心难受,食欲不振。

    可是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情,却让他到现在仍然后怕不止,未消的余悸想控制都控制不住。

    店铺倒了可以换个地方,换个招牌,重新开张,但人的名声一旦坏了,那就不是重新开张的事情了,极有可能是一辈子都烙在身上的印记,就算他远离泉城,换一座陌生的城市,可身份背景迟早也会被人拔出来。

    他今年四十八,尽管不到五十,但已知天命。

    明白他的未来在哪里,只有泉城,只有博古轩,只有靠着吴胖子和陈易这俩颗大树。

    如果换一个陌生的地方,从头开始,等到再起来,这辈子恐怕也就过去了。

    陈易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揭穿关洪,逼得他割肉赔罪,不止是挽回了博古轩的声誉,更是救了他,救了他那不算光明却是最好的未来。

    “老板,老李在此谢过了,除了这把老骨头之外,没有什么能向你保证的,如果你不赶我走,那我这一辈子就呆在这里了,直到干不动为止。”

    李向春对陈易的称呼,也从直呼其名,变成了“老板”。

    在以前,哪怕知道他在古玩方面的早已要甩自己几条街,哪怕他莫名其妙的成了自己的老板之一,可要让他发自内心的叫一个跟自己儿子年龄差不多的人“老板”,他真开不了这个口。

    嘴上叫不出来,是因为心里不服,也是因为放不下那个面子。

    陈易奇怪的看着他,又笑了笑,摆手道:“李师傅,平日里店铺都是你和吴哥打理,我这个不称职的老板好不容易有机会露露脸,你也不用放在心上,就当是我应该做的。”

    李向春摇头,眼神坚定,“老板是不用事必躬亲的,不然要我们干什么?只在有大事的时候出现,能妥善解决就可以了。而且你的未来并不在博古轩里,你该做真正属于你自己的事情。”

    他的这话倒不是奉承马屁,而是真正肺腑之言。

    在他看来,陈易还如此年轻,成就绝不限于此,没必要被这一家小小的古玩店限制住将来,他应该做的不是与其他古玩店的老板一样,整日蹲守在店里,而是放开手脚去做大事。

    这里有他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