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9年,英国。

    “詹森,再给我来一大杯啤酒!要新鲜的!”

    穿着亚麻布的魁梧大汉恶狠狠地拍着桌子,声音在有些嘈杂的酒馆里并不能引起众人的注意,不过还是没能逃过酒保敏锐的耳朵。

    “汉斯,啤酒得稍等一下,因为我得把这个该死的酒鬼给扔出去!”

    布尔金酒馆的酒保詹森,和另一个酒保费力的拖着一个喝的醉醺醺的家伙向外走去。喝醉的人打着震天响的呼噜,浑身上下都是浓烈的酒气,仔细看看,能够看出这是个穿着破烂衣服的黑发黄种人。

    “狗屎!我只有十五分钟的时间,不然我会被家里的母老虎给骂死!我来帮忙!”

    “好吧,这个家伙可真够沉的!”

    叫做汉斯的大汉拍了下桌子,大踏步的来到了詹森的面前,轻易地便把地上的醉鬼扛了起来,踏步流星的向着外面走去。

    噗通一声,醉汉被他狠狠的扔在地上,没人会管地上潮湿冰凉的青石板会不会冻死人,作为长年累月在码头扛沉重麻袋的他,力气活是他最为擅长的。

    “好了,可以给我喝酒了吧!”

    汉斯厌恶的甩甩手上的酒水,显然地上的这个醉鬼撒了许多,让汉斯有些心疼。

    “哦,等等,这个该死的家伙还没给我酒钱,让我来摸摸,这个穷鬼,居然只有3先令,他可是足足喝了15先令的啤酒!还有两块撒了胡椒粉的黑面包!”

    “算了,我看这个穷鬼就是专门来蹭酒喝的,上帝保佑他最好被那些强盗扒光,该死的!”

    “愿上帝保佑你!”

    詹森看着手上的先令欲哭无泪,然后看看躺在地上如同死猪一样的家伙。浑身上下破破烂烂的衣服,恐怕连2先令都换不了,只能悻悻的咒骂了几句,回到了酒馆里。

    这样的醉鬼不是一个两个,经常有分文不带的人过来蹭酒喝,然后被扔出去,不过酒醒之后依然我行我素。

    等到两人离开,被仍在冰凉街道上的醉鬼却突然睁开了眼睛,然后慢慢的爬了起来。

    “嘿嘿嘿,两个笨蛋。老子的鞋子里还藏着1英镑呢!”

    此刻是夜里8点多,路上行人稀少,只有还在营业的酒馆点着几盏油灯,虽然已经有了电灯,但很显然。这个酒馆的老板还是更倾心于廉价的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