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完后,就是孩子问题。

    也就是原身的所属问题。

    原身祖母因为原身母亲狠狠挖了他们家一块肉,再加上她都已经有两个亲孙子了,孙女完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看着长的像儿媳妇的孙女更是闹心,因此直接迁怒到了原身的身上,并不愿意要原身。

    原身母亲虽然对原身没什么恶意,但是也说不上什么喜欢,所以同样不是很想要原身,最后还是原身的姥姥强力要求带走原身,原身母亲这才勉为其难的接纳了原身。

    不过也没怎么管,她依旧还是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并且还在离婚之后,放心找了好几个小鲜肉,反正就是不结婚,单纯的交男朋友。

    谁也不好说什么。

    毕竟各取所需嘛,又不犯法。

    之后,原身就一直都是跟她姥姥过,那时候的原身虽然心理可能就已经有些不太正常了,但是因为有她姥姥管着,再加上学校里面的孩子对她父母也不怎么关心,并没有发生什么校园霸凌之类的情况。

    所以整体情况还算正常,至少乍看着是正常的,本身也没有胡吃海喝到让自己胖成什么样子,就是很正常的体型,到十六岁一米七二的时候,那也不过才一百一十斤。

    一切的变化。

    源自原身十七岁那年。

    那一年她姥姥去世,那一年她开始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回家,原身母亲当时是想给她请个保姆的。

    但是原身坚决拒绝。

    不愿意让房子里住其他人。

    对此原身母亲也无所谓,不愿意就不愿意呗,反正她这闺女都已经十七岁上高二了,不是小孩了。

    因此,最后找保姆的事就这么略过了,而原身母亲,则是将原本计划用来找保姆的工资和伙食费。

    都按月给原身当做生活费了。

    这一点她母亲还是很慷慨的。

    一个月八千块钱,零八年的时候,一个孩子一个月八千块钱的生活费,足够她的正常吃喝用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