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王毕,四海一,自周武王灭商兴周后,“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的诸侯林立局面一去不复返,“授民授疆土”的分封制理念也被秦始皇抛之脑后。

    至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什么选择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而不是沿袭西周的分封制,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的制度,史书上留下了一段简短的朝堂辩论。

    丞相王绾等向秦始皇进言说:“诸侯刚刚被打败,燕国、齐国、楚国地处偏远,不给它们设王,就无法镇抚那里。请封立各位皇子为王,希望皇上恩准。”

    也就是在旧燕国、齐国、楚国等地分封诸皇子,秦始皇也觉得这是个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的大问题,就把这个议题下交给群臣商议,群臣都认为这样做有利。

    这时候廷尉李斯发表意见说:“周文王、周武王分封子弟和同姓亲属很多,可是他们的后代逐渐疏远了,互相攻击,就像仇人一样,诸侯之间彼此征战,周天子也无法阻止。现在天下仰仗您的神灵之威获得统一,都划分成了郡县,对于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赋税重重赏赐,这样就很容易控制了。要让天下人没有邪异之心,这才是使天下安宁的好办法啊。设置诸侯没有好处。”

    李斯从血缘关系逐代稀释的角度,巧妙抨击了分封制的弊端,

    当初周武王“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最后这些同姓诸侯国基本都在相互攻伐中慢慢消失殆尽了。

    始皇说:“以前,天下人都苦于连年战争无止无休,就是因为有那些诸侯王。现在我依仗祖宗的神灵,天下刚刚安定如果又设立诸侯国,这等于是又挑起战争,又想要求得安宁太平,岂不困难吗?廷尉说得对。”

    一锤定音,分封诸侯镇守四方的方案被彻底否决。

    如果从事后诸葛来看,彻底取消分封诸皇子立诸侯国的决策也是秦帝国二世而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秦国自商鞅变法实行郡县制已经130多年了,但从这场朝堂辩论可以看出,当时大部分人们以及朝堂官员的思想都觉得应该推行以分封制为主的政治制度,可见已经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800年的分封制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如果推行分封制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这是民意所向。毕竟我们都知道,当时的儒家也好还是其他各个学家也好,都推崇以分封制为主的礼制。

    但是,关键时候李斯的谏言,以及秦始皇力排众议,使得以郡县制为特点的高度中央集权制度在华夏大地实施,强大而统一的中央帝国由此诞生。

    这一个帝国和后来刘邦的大汉帝国,我们可以称之为“中华第一帝国”,在今后2000多年的历史里,纵使外族入侵、分裂割据,而统一这一片土地则始终是每一个雄心勃勃的帝王的终极追求。

    讲到这里,还不得不说一下封王这件事,虽然都是封王,但是不同时期的“王”的含金量是大大不同的,秦朝统一之际丞相王绾建议的封“王”可以类比后来汉初的诸侯王。

    这些王的含金量最高,他们在自己的封国内是最高统治者,王位世袭,用自己的年号纪年,政权机构之建置与中央基本相同,御史大夫以外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

    诸侯王在封国内还有经济、军事大权,可以征收赋税,调发摇役、兵役,拥有一支相当规模的军队,跟周武王分封诸侯基本相似。

    第二种是衣食租税型封王,由于七国之乱的影响,到西汉中期汉武帝以后直到曹魏时期的皇族封王,权力便一落千丈,仅能在封国衣食租税,也就是拿一张比列侯更大的超级饭票而已。

    第三种是兼领藩镇型封王,比如西晋就是这样,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鉴于曹魏禁忌宗室诸王,致使皇室孤立,终丧国柄的教训,立即封皇族27人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