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和变态成为敌人。

    这是和“不要吞电灯泡”并驾齐驱的真理。

    我可没有变态到挑战叶云飞的底线看看,更没有变态到把薛冰冰杀掉。

    没错,我是看她不怎么爽,她是一直在针对我,可我还不至于想让她死。

    “我……我没有……”看着叶云飞真挚的脸,我突然有一种怎么解释都有些无力的感觉,我慌忙解释道:“我真的没有,更没有想与谁成为敌人的心思,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之前是在房间里睡觉来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里的。”

    “苏离。”叶云飞干脆坐在了地上,挨得我又近了一些,脸色依旧严肃的对我说道:“我是很想成为我的儿媳妇,可是不能利用我们。和我说真相,说不定我会帮。”

    他坐下之后,那几只动物争前恐后的来到了他的跟前。

    蠢哈士奇一狗当先,钻进了他盘着的腿上,脑袋压在了他的大腿上,还微微叹息了一声。狼和白狐狸分别趴在了他的身体两侧,棕熊给他当坚强的后盾。

    看着这一大家子,就有种不好惹的即视感。

    我咽了咽口水,坚定的看着他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看看的衣服。”叶云飞抬手指了指我。

    他伴随着亮光而来,从那时候起,我的注意力和目光都停落在他和他的那些动物们上了,完忘记了看我自己的状况。

    被他这么一指点,我低头看了看我的衣服。

    衣服上除了一些玻璃渣渣,还有大片大片的血迹。我一直闻到的血腥味道,根本不是动物身上的味道,出处在我自己。

    我身穿早上拍戏用的旗袍。可我明明记得,在早上发生那件事情之后,我回到了房间就把衣服给换掉了。

    可我现在依旧穿在身上。

    而那件旗袍上,早就沾染了不少的血迹,甚至连旗袍本来的颜色,都快看不清楚了。

    自从能够看到这些妖魔鬼怪,我就受过不少的伤,早就积累了经验,不至于在受伤的时候,失血过多而死。

    我肩膀上是有伤痕,应该是玻璃渣刺到的。可这伤痕绝对不至于让我的衣服,变成血淋淋的颜色,好似被血水清洗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