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杀到了寨子中,二人背靠着背,一人持剑,一人执刀。

    这剑名叫寻鹤。

    为天下人寻一人间仙境,为万世开一太平盛世。

    这刀名叫去鬼。

    为世间除去邪祟,送一安稳桃源。

    陆砚出声嘲讽道:“你可别害怕!”

    王睨蒙轻哼一声,说道:“谁先出声谁害怕。”

    山大王是个容貌普通,但气质华贵的年轻男人,但细看之下就会发现右手的袖子空荡荡的,原来是个断臂。身边跟着一个身段婀娜的女人,穿着贴身的紧身衣服,是岚晋现在最时兴的玄螺坊的锦缎做成,花纹细致,针脚运法独特,颜色搭配合理,没几十年的功夫做不出这样的绸缎。

    二当家倒比山大王更像个土匪些,虬结的肌肉,能看到上面浮着的淡青色血管。

    陆砚看着那山大王,不合时宜的嗤笑出了声。这山大王是他的老熟人了,当年澄州的纨绔之一,姓宋,被他在书院剁掉了手臂,他还记得那宋不松在被他砍掉手臂后呆滞的表情,半天也没有叫出声,直到他又砍了几个人后,这宋不松才开始哀嚎。

    宋家就是那群世家的带头人之一,虽然后来大哥去了澄州为自己和陆纸出气,但其实并没有伤一个人,毕竟大哥也说了,只要不出府也就不杀人。所以宋家至今虽然安分,但还是澄州顶尖大族之一。

    这回也就说得通为何这伙土匪迟迟没有人来剿灭,想必这群人也经常帮宋家做些他们不方便做的买卖。

    他这回来澄州,定然是要出这口恶气的。既然这么快就遇上了,也算是一箭双雕,帮百姓除恶,帮自己和陆纸出气。

    “宋不松,你可认得我是谁?”陆砚用剑指着阁楼上的山大王笑道。

    那宋不松左手狠狠的锤在了栏杆上,他当然认出来了。这个人他一辈子也没法忘,就是因为这个人的一刀,自己这辈子没法再读书,没法再考取功名,也遭到了家族的抛弃,到今天只能做个草寇。今日这陆砚自己送上门来,可别怪自己出手无情。

    宋不松咬牙切齿说道:“老子弄死你,再浇上狗血,把你的头掉在这旗杆上,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那娘们让开点,我不杀女人。”王睨蒙撇撇嘴,当年的事他是知道的。后来他也和表哥去了澄州读书,虽然他有心给陆砚他们出出气,但却没有由头,也就作罢了。

    身段婀娜的女子看着王睨蒙,又扭头看了看宋不松,没敢动身。

    王睨蒙接着嘲笑道:“断臂小儿,你在这山寨上看着是挺威风的,但在床上恐怕都立不稳吧。守着这么一个美娇娘可真不怕自己当王八,我看你旁边那个大哥就挺勇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