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朝朝的灵光一闪,很俗套——贿赂讨好周暮沈。当然作为一个学渣,这对她来说无疑是十大酷刑,但为了周杰伦的演唱会,朝朝咬咬牙,拼了。

    这其中似乎又带着点莫名又冥冥的小期待。

    此时朝朝特别感谢老许的学习小组,靠着周暮沈,她成功从年级倒数第五挤进了前五百。毕竟吃人嘴短,周暮沈答应朝朝每天放学后给她补习两个小时。

    临放学前,朝朝给周暮沈传纸条。

    「今天还是照旧吗?」

    隔了一秒,纸条被传回来,只写着一个字,嗯。

    简洁如同字的主人一般。

    望着周暮沈的侧脸,朝朝晃了下神。课间的时候听陆来迟提了一嘴,说今晚要去新开的体育馆看看,就在周暮沈奶奶家附近。陆来迟便约了周暮沈一起,明天是国庆,学校只放三天假。以陆来迟的话来说,他要抓住一切来之不易的假期。

    他们约定的是七点。那个时间段刚好是周暮沈给她补习的时间。

    朝朝看了一眼讲台上留作业的老许,很小声地出声:“陆来迟说和你有约了。”

    还未等到回答,老许点名朝朝,“朝朝,一会儿放学你留下。最后一道大题,我讲了多少遍了,全班只有你没做出来。”

    被老许叫到办公室独自开完小灶后,已经是六点五十了。走到教室门口时,朝朝一眼看到了周暮沈。

    他握着笔在写些什么,夕阳的余晖散落在他身上。温柔且冷冽。

    熨烫的十分平整的白衬衣套在干净整洁的校服里,坐姿笔直端正,像极了他这个人。朝朝轻手轻脚的走到他身边,生怕惊扰了一分。

    周暮沈头也没抬,随口说道,“回来了?”

    “你怎么还没走?!”

    对方脱口而出,“等你。”

    又补了半句,“补课。”

    ——朝朝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