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通透,还将他的耳垂照亮,甚至能让人感受到鲜红的血液,在男人的耳朵里流动着。

    “南浔!”

    侯听芙一步上前,她只觉得腿软,高频率跳动的心脏,要从她的胸腔里蹦出来了。

    她跨过千山万水,顶着风吹日晒。

    她不再是跟着公司员工,出外景去,每隔一个小时,就要往自己身上喷防晒喷雾的防晒狂魔。

    她不再是非依云矿泉水不喝的,娇气大小姐。

    几日来的寻找,让侯听芙的肌肤被晒成了蜜色,她的嘴唇干涸,起皮,也不再用唇蜜和润唇膏精心呵护。

    在见到燕南浔的那一刻。

    侯听芙忽然觉得,自己是被上了发条的鸟儿,不停不休的飞行。

    终于,那只鸟儿落在燕南浔肩上的那一刻,发条停止转动,多日来挤压的疲惫,劳累,在瞬间涌遍侯听芙身。

    她说摊上这个男人,真是日了狗了。

    可在见到他的那一刻。

    她觉得自己的青春,自己所付出的爱,一切都值得!

    酸涩的黏液,从侯听芙的喉咙里哽咽而过。

    她一步步朝着燕南浔走去。

    男人转过头来,他逆着光,几乎整张脸都沉在了黑暗之中。

    侯听芙站定在距离燕南浔一米开外的地方。

    猛地,她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男人短寸的头发,略微长长了些许,他身上穿着无袖粗布衬衫,这身衬衫看上去非常的老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