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一众夜不收搜集干柴,成捆成捆的堆砌整齐。做出一种常住的状态——曾被李过烧毁过,后来练兵又收拾了一番的房前屋后,皆堆上干柴,不显得凌乱,反而规整。

    又用枯树叶置于干柴下作引火之物,然后令一队夜不收前往路口监视,余者皆带上火把,藏在小树林深处。

    而嬴翌自己,则大模大样的在庄子里升起炊烟。

    他大马金刀的坐在一间院落前,脚下踩着僵尸,手边还放着一张弓和十壶羽箭。

    不多时,派到路口监视的一队夜不收回报:“有大略五百人的马队,正往小王庄而来。”

    “五百人?!”

    嬴翌眼睛猛地睁开:“贼人装备如何?”

    “皆是抬枪九头鸟。”夜不收道:“似还有其他的东西,但害怕打草惊蛇,不敢近前察看。”

    嬴翌微微点了点头,又问:“可看见贼首是谁?”

    “顶盔披甲,持一条铁枪,不见旗牌,但必定不是小角色。”夜不收道:“还有个中年文士,也在一旁。”

    嬴翌笑了起来,抚掌道:“好好好,果然来了。我正愁如何将这支贼兵一网打尽,乃至于杀了一只虎报我血仇。没想到他真的送上门来了。”

    顶盔披甲,持一条铁枪,加之中年文士相随,不是李过那畜牲,又是哪个?

    “来来来,都坐下。且好生看看,这些贼人有什么本事,敢到我小王庄来!”嬴翌哈哈大笑,让这队夜不收在他背后都坐下来,这才慢条斯理道:“李过这贼子若在大军环绕之下,以枪炮拒我,我一时半会还拿不住他。他既然轻骑简从跑出来了,这回就休想再回去。”

    众夜不收闻言皆笑。

    跟随嬴翌越久,他们越能体会到嬴翌的厉害。昨夜一番厮杀,嬴翌闹出的动静,他们不是没有看到。一人冲阵,万军皆惊,杀伤力之凶狠,令人瞠目。

    更遑论连僵尸这样的玩意儿都被抓了,可见嬴翌之强。

    强兵随强将,在嬴翌身边耳濡目染久了,渐渐也有了气魄。

    虽说敌人将至,人五百。而小王庄,明里暗里,也不到百数。且厮杀一宿,尚未休整妥当。

    确也不惧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