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木在他浑厚的声线中饮了第一口,霎时眼眸有些湿润。

    他忘了,却也忘不了,生病的间隙中第一次认出他是什么时候。

    那时他害怕看到所有的人形生物,因为他们都长着三头六臂,吓得他总是躲在角落里,需要用上一整天的精力去警惕。

    陪着他一起警惕的,就是他。

    偶尔他能听见一些说话声,“这些都是疯子,你怎么能将时间浪费在这里?”

    “能当上大律师的学历一定很高吧?为什么连普通的尊重也不懂?你干脆把我也当疯子好了。”

    “项少你大好前途,实在不该耗在这里。”

    “我的前途不由你来评判,你是我妈吗?连我妈都不管我!”

    “啊——”

    “木木!松手!”

    那只三头六臂的柳树怪被他打跑了,扯下了几缕长长的柳条,编成花环送给他。

    那时候他嘀嘀咕咕得最多的一个字,就是“光”,因为他身上那团暖和的光,让他情不自禁地靠向他,靠向他的臂弯。

    在那个深渊里徘徊久了,遇到一束光,自然如飞蛾扑火,但他不是一团火,而是一团无限包容的光。

    他记得,他和他们身上都有光,当他们为了普通老百姓奔忙的时候,为死去的人奔忙的时候,为真相奔忙的时候,那团光特别耀眼。

    它有时候代表正义,有时候代表爱情。

    他一直相信,那是天神在他生病时给他点化的一双慧眼,看见了人间有正义和爱,方得以从洪水猛兽中挣脱出来。

    精神分裂症的狂潮退却之后,他又陷入了怪异的多重人格分裂症,仿佛灵魂被分成了好几块。

    乖张、挑剔、暴力、冷漠、天真、厌世,交替涌现,支离破碎得犹如一地碎玻璃。

    “有人问你为什么要选择我这样一个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