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的真实身份,是一个在街头领着一票人干非法生意的,混混头子。”

    伦纳斯手中揉搓着薯条,故作轻松的说到。

    只是那根被捻烂的薯条透露出了一丝丝紧张的味道。

    白耳站起身,左右张望了一番,推开椅子,转身离开了餐厅。

    伦纳斯的神情有些落败,指尖的薯条被搓成了泥。

    谁会做一个毒贩混混的朋友呢?

    一般人听到他的身份,几乎都是害怕的避开,眼里还会流露出厌恶。

    伦纳斯曾经帮助过一对母女,对方不知道为何跑到这种地方来,在贫民窟里被一群瘾君子围住,他带着手下赶跑了那些人,可最终,那个母亲只是抱着自己的女儿,涕泪横流的恳求伦纳斯别伤害她们。

    讲规矩的坏人也是坏人,这并不会让他们变得受欢迎,就像惩罚者对他们开枪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差别对待的说法。

    该开几枪,就开几枪。

    “你偶尔可以换换口味,我的意思是,别总沉浸在过去。”

    白耳将一袋巧克力味和草莓果酱的甜甜圈放在桌子上。

    “我以为你没钱了。”

    伦纳斯下意识张口说到,随后腰杆挺直,脸上重新泛起笑容。

    “刚刚不是,现在真没了。”

    白耳翻了翻口袋,里面干净的就像莫迪的闺房。

    伦纳斯小心的拆开包装袋,拿出了一个草莓果酱的甜甜圈,然后咬了一口,脸顿时皱成一团。

    “真酸,我还是喜欢纯糖口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