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成为被他人重视的人。

    除了早就去世的母亲,约翰甚至认为那些与自己对话的人们用胖子来称呼自己,是因为他们根本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也不在乎自己姓什么。

    没错,对于一个受雇在庄园里干活的胖子来说,姓氏一点也不重要。

    但这种情况在他来到赌城马赫诺拉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现在人们都叫他面带微笑的碎颅者,约翰先生。

    这是一个很疯狂的称呼,因为胖子的微笑与蒙娜丽莎不同,绝不是什么神秘的、无法被看穿的、古怪诡异的笑。

    约翰的微笑被人们形容为马赫诺拉最憨厚诚恳的笑脸,也是赌城里最具有欺骗性的笑容。

    胖老板在见到约翰后,最终给这份笑容制定了最恰当的形容词。

    他说“这是老实人的微笑。”

    而被小弟包围的胖老板,就是让约翰突然感觉自己被重视的人。

    马赫诺拉依旧被滚滚黄沙包围,凛冽的风从沙漠深处刮来,带着黄沙的温度,绯红的月悬挂头顶,又是一轮新月。

    “老板,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约翰站在胖老板左侧身后,后面还有几个黑衣人跟着,缓缓走在被月色染红的夜色里无尽,并且还要向更深处前进。

    “约翰,你来到马赫诺拉多久了?”

    胖老板随意问到,干燥的空气令人嗓子里都钻入沙土,他嘴角叼着一根上好干麻瓜雪茄,嘴里不停吐出逆流瀑布一样的烟雾,终于停下脚步休息。

    他没有叫约翰胖子,约翰也没有在老板前加一个胖字,尽管他们两个在沙漠中行走时都会留下两道很深的足迹,但没人敢这样调侃,除非他疯了。

    “我记得是一个月左右吧,老板,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沙漠实在里太热了,晚上都这么热,白天岂不是和火炉一样……”

    约翰用袖口擦擦身上的臭汗,脑中自动闪过过去的画面,此刻他还在地下观看拳击后发生不久。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