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挚看着斗笠客,有些惊讶:“你对战胜洛一水这么有信心?”

    李挚这么问,自然是因为从斗笠客先前的对话之中,他已经知道秦风与此人有勾连,目标自然便是洛一水。但很显然,斗笠客是要了秦风了,借刀杀人干掉秦风的太平军,这把刀自然就是自己,而他付出的代价就是永平郡。

    “洛一水已是秋后的蚂蚱,既然他没有拿下中平郡,没有了立足的根基,对我来说,他就不足为患了,一支近十万人的大军,没有后勤补给,下场会是什么,你比我更清楚。”斗笠客冷笑起来。

    “所以,你要趁机除了秦风!”

    “当然,洛一水只不过是一支困兽犹斗的野狗,而秦风才是那只择人而噬的饿狼,这一点,我看得很清楚。相比起洛一水,这个人更让我警惕!”斗笠客道。

    李挚在脚上磕着烟灰,若有所思地道:“可是,我怎么才能相信你的诚意呢?永平郡你会这么白白的给我?”

    “不是白给,是你干掉秦风后的报酬,对我来说,灭了秦风,我大越便能收回沙阳,长阳,甚至能将秦风苦心经营的太平城拿到手中。要知道,这几个地方,名义上挂着我大越的旗帜,实际上根本就不受朝廷的控制,所以最后算起来,我并没有吃多少亏。”斗笠客道。

    李挚点了点头,“的确,算起来,你还赚了,因为这样一来,你就真正的与齐国联成一片了,有了齐国这个靠山,你可以慢慢的来找我算总帐,把给我的,再想法子夺回去。”

    斗笠客笑了起来:“那是以后的事情了,那就看咱们双方之间谁更厉害一些了,也许我会永远失去这片土地,也许是你们又不得不退回去。”

    “你搞定这一切,总也得需要几年时间吧?”李挚嘿嘿笑了起来:“现在的越国,千疮百孔,比我大秦更差一些。”

    “是啊,我需要时间,你也需要时间,时间站在哪一边,便让老天爷来决定,你说怎么样?”斗笠客道。

    李挚低下头,伸手在黑土地抠抠索索,半晌,从地里抠出了几截白白嫩嫩的草根,递了一根给斗笠客,自己也拿了一根,在粗布衣服之上擦了擦,直接塞进嘴里嚼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斗笠客皱起了眉头。

    “很甜,你哪怕贵为皇帝,恐怕也没有吃过这东西吧,我经常吃。”李挚拿着半截草根,在斗笠客面前晃了晃。

    斗笠客皱眉看了半晌手里的草根,终于还是塞进了嘴里,嚼了起来,不过看他那样子,倒像是在吃药一般。

    看着对方的模样,李挚笑了起来:“好,成交,不过太平军可不是好打的主儿,他们的首领秦风,在楚国西部边境与我们多有交锋,罕有败绩,他的敢死营在我们边军之中,可是声名赫赫的。”

    “难不成你还怕了这么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

    “怕到未必,我只是不想付出太多的代价而已。”李挚将剩下的草根尽数塞进嘴里,嚼巴嚼巴咽了下去,站起身来,“就这么说定了。我去对付秦风那个小子,但愿你能收拾得了洛一水。”

    “洛一水,现在就已经差不多是一个死人了。”斗笠客站了起来,看了李挚一眼,“你的伤还没有好?左立行给你带来的伤,看来当真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