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一缕暖阳,透过一扇因疏于擦拭而有些模糊不清的窗户,照在一张已经掉漆发暗的朱红色书桌上。

    桌子上静静地躺着一张素雅的信纸,信纸的左下脚印着一朵盛开的玫瑰。

    一只在深秋季节仍顽强存活的蚊子,从房顶的一角飞了下来,在屋里盘旋了几周,终于朝桌上摊开的信纸飞去,停在了一个血红色的“嫣”字上。

    叮铃铃……

    一阵急促而聒噪的闹铃声打破了清晨的安宁,姚烨从睡梦中惊醒,强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挣扎着坐了起来。

    他用力甩了甩头,以赶跑仍不肯离去的睡意。脑子稍微清醒了一些,他伸了一遍。

    信是他用毛笔蘸着鸡血写的,他蹩脚的毛笔字歪歪扭扭,让人一看,还以为是一个小学生的作文。

    已经干透的血迹,仍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味。

    读完了信,姚烨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目光失焦地对着墙壁,嘿嘿嘿地干笑了几声。

    ……

    前一天的清晨。

    姚烨起床以后,急匆匆地赶到校门外的菜市场。

    在一个鸡鸭专卖的摊前,姚烨停了下来,开口向摊主问道:“你这里有鸡血卖吗?”

    “鸡血?”摊主疑惑地打量了一眼姚烨,眼前的这个学生气十足的男生,怎么看也不像一个会做饭的人。

    “我们这里都是卖整鸡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单买鸡血,不过你要是想要的话,这里倒是还有点。”

    “喏”,摊主朝地上的一只碗努了努嘴,碗里面盛着半碗已经凝结成果冻状的血块。

    姚烨不禁皱起了眉头,这血块是无论如何也没法用来写情书的。

    要想得到会流动的鸡血,唯一的办法就是买一只活鸡。姚烨不由得朝鸡笼中看了看,随手指了一只大公鸡。

    “那我买这只公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