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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张成陇之命自查补遗的包二头,此刻正忙碌着。

    不过他忙碌的对象既不是账目也不是自己的脑袋,而是嘴巴。地点也不在赌坊,而是一个胡同里的一处小宅子。

    天已经黑下来了,屋子里升有炭火,暖烘烘的。桌子上点起了油灯,倒也够亮堂,照清楚了桌上的五六碗菜肴,还有一碗烧酒。

    包二头就坐在桌子边,一手端着酒碗,一手抓着一只猪脚,啃得不亦乐乎。

    旁边还有一个颇有姿色的少妇,正把酒壶放在炭炉边烫热。

    虽然冷酒喝了也暖身,但热的更暖不是?

    "滋--哈!"

    包二头撮起嘴用力咪了一口,满足的吐口气。

    这处宅子,是他暗中买下来的,这个少妇,是他的外室。

    作为大老板,他有资格拥有这些。

    当然,真正的大老板是张成陇,这点他很清楚。

    然而他并不羡慕张成陇。

    就好比今天,他能悠哉地坐在这里,小酒喝着,美人在侧。而张成陇呢?还在苦思冥想他的这个策那个策。荷官被抓了,最急的不是自己,反而是张成陇这个大老板。

    有什么好羡慕的?

    整日里搞这搞那,不就是为了自己活得舒坦一些、多享受一些乐趣嘛?

    而他现在已经在享受了,张成陇却在劳碌。

    天塌下来,也有张成陇先顶着。

    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