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安云衫眼中并未露出慌张之色,或者说看不出任何情绪。

    四个人这边说这话,其实心里都在迅速向着对策,从气息上判断,对方应该有十六个人,其中五个气息极强。

    五个气息极强,不代表其余的人气息弱,只是这五个人太强了一些。

    陈景峰知道,大胡子肯定在其中。

    亲自带队过来啊,看来他在海外一些恶名昭彰的佣兵团心里,也是个有分量的。

    他的命,应该值不少钱吧。

    想到这里,陈景峰不由地笑了,为了让自己更值钱一点,这一仗怎么也得拼了!

    “兄弟们,打起精神了,过了今天,咱们在海外的身价都会翻一翻。”

    彭程长叹一口气,有这么一个执着于身价的领导,他太难了。

    但不管怎么样,他都得拼一把,今天看样子不善啊。

    十六个人围攻他们四个人,不管是分散开战斗还是聚在一起,都会被包饺子,现在为今之计,就是干掉大胡子。

    四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陈景峰已经被大胡子盯上,作为突击的人选不合适,原本安云衫最合适,外形比较有迷惑性,但是她受伤了。

    “我去吧。”安云衫低声说道。

    一旁唐丰易一把抓住她的手腕,随后触电般放手,头转向一侧,说道“还是我去吧,你这样的身体,去了不是送死吗。”

    彭程砸吧砸吧嘴,现在他不怀疑了,唐家孙子,还真是个同志。

    安云衫并未注意到这些,今天若是不好好计划一下,想要出去会很难。

    商量只是几句话的事情,最后决定由唐丰易出手。

    其实陈景峰也有些担心,毕竟唐丰易是唐家孙子,万一折损在这里,他担待不起啊。

    可目前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四个人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他只能尽可能吸引注意力,缓解唐丰易那边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