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的变化也很大,她成立了四海商盟,雇佣了不少闲汉,慢慢开拓自己的商道,小有成果,没赚到多少钱,却也勉强能维持,已经很不错了。

    南北货行的掌柜的帮了不少忙,帮他们介绍了不少外地客商,渐渐累积了自己的人脉。

    这个商盟完全属于她自己,陈尚书和叶景朝都没有插手,甚至一次都没麻烦过他们,宁可多花钱打通关系,也不想和他们有牵扯,让叶景朝再次钦佩这丫头的魄力,同时也满是挫败,这么聪慧能干的丫头,假以时日,会有什么样的成就呢?

    再过几年,就长成大姑娘了,也不知道会便宜了哪家小子?叶景朝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哪家小子能配得上她,就连皇子都不够资格,她真是太好,太独特了,只有自己知道她有多好。

    唐乐乐不喜欢穿女孩子的裙子,碍手碍脚的,跑路都不方便,还是跟假小子似的,青色的短衫长裤,头发也盘成男孩子的发髻,乍一眼看,还以为是个清秀小少年呢!

    风风火火地跑进屠家肉店,拍着桌子道:“孙婶子,给我做点儿好吃的,饿死我了,那帮孙子,敢跟我们抢地盘,也不问问姑奶奶答不答应?这不,又干了一架,打得他们哭爹喊娘的,跪地求饶,姑奶奶开恩,放他们一马!”

    四海商盟既然不靠权贵,想要自保,必须有自己的势力,尤其是临安城的地下势力,更是必须把握在手里,才能保住自己的东西,否则赚的再多,也是给人送菜。

    临安城的码头都被各种帮派瓜分了,他们操纵苦力,垄断附近的仓库,谁想卸货都要经过他们才行,否则你的货烂在船上也没地方卸,当然也没雇不到苦力来卸,极为嚣张。

    段万全一帮人是做什么的?能向他们低头就别在这临安城里混了,直接带人,杀向人家老巢,杀的那叫一个痛快,又有了以前快意恩仇的感觉,四海商盟一战成名,等闲人不敢招惹他们。

    秦玉楼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一身武艺无人能及,虎入羊群一般,段万全高兴极了,直接拉走当教头使唤。

    至于唐乐乐,医术已经小有成就,身上总是带着稀奇古怪的药,一根银针使得出神入化,她不找别人麻烦都谢天谢地了,巴不得有人送上门给她练手呢!

    孙氏很快端出一碗大骨头,炖的烂烂的,里面的骨髓都能吸出来,炒了一碟子绿豆芽,凉拌猪耳朵,切了一碟子猪肝儿,都是她喜欢吃的,配上新出炉的烧饼夹猪头肉,那叫一个香。

    “贵姐儿哟,你这整天疯跑可不成,再过三年可就及笄了,早点儿找个好婆家才是正经,你那段叔叔也真是的,这么大的事情一点儿都不上心,可怎么办才好?”

    孙氏老生常谈,她把乐乐当亲闺女看,老早就为她的亲事发愁,每次见面都要唠叨一次。

    屠家现在已经脱离普通百姓的阶层,跻身中等家资的富商,这个两层带后院的铺子已经被他买下了,开成屠家卤肉店,专门卖卤煮和各种卤肉,后来唐乐乐又试探着做出了灌血肠,又增加了一道特色菜,用最廉价的食材做出无上的美味,临安城几乎人人都知道他家,就连外地的客商都慕名来尝尝,生意好的不得了。

    唐乐乐一想着自己要嫁人,忍不住打个寒颤,“婶子跟谁家有仇吗?”

    “你问这个干嘛?婶子现在脾气好着呢,等闲不跟人结仇,毕竟咱是开门做生意的,讲究和气生财,这跟你的亲事有关系吗?少跟我打岔,转移话题啊!”

    “我可不是转移话题,或者看谁不顺眼呢,就把我说给他家当媳妇,看我怎么祸祸他家,这不等于帮您报了仇了吗?哎,我记得街头那家胭脂水粉店的老板娘不是笑话您长的难看,他家有没有孩子?我给您报仇去,铺子都给您弄回来,看她还敢不敢笑话您?”

    孙氏被她的歪理给弄懵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一双眼睛瞪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