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

    “镇小,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就立马传开了。更何况——是你这般外貌。”老板用玩笑的口吻说:“李鹜不是没救过女人,但留下来的,你是第一个。”

    沈珠曦不好意思道:“我是无处可去,他才收留我的。而且我会想办法挣钱,不会让他白白花费的。”

    老板摇摇头,笑着说:“你要是了解他,就不会这么说了。”

    沈珠曦不想继续谈论李鹜,她一个未婚姑娘,和一个男人扯在一起总觉得尴尬。

    “老板,为什么正午了还是没什么人来用午膳……午食呢?”

    “一看你就是大户人家的姑娘,没吃过什么苦头。”

    老板不以为意,拿起灶上的巾子擦了擦炉边的水迹。他把巾子扔到一旁,重新抬起头对沈珠曦道:

    “除了大户人家,谁家一天能吃上三顿?像我们这样的乡下人,都是一天两顿,早上有,晚上也有,这就已经不错了。有些穷得揭不开锅的,一天吃上一碗野菜糊糊就心满意足了。”

    老板说的东西,对沈珠曦而言无疑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她从未想过,世上还有人不是一日三餐。

    “可是……只吃两餐,不会饿吗?”沈珠曦忍不住问道。

    “饿有什么办法?多饿几次还不就习惯了?街边的乞丐才是真的饿呢,我们至少还有东西吃,他们就真的每天都饥肠辘辘了。这事儿,李鹜最……”

    老板不知为何说到李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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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沈珠曦刚刚疑惑,他已经停下了话语。

    “……反正吧,乡下人打得粗,和你们这种大家闺秀不一样。”老板好奇的目光在她身上扫了两眼,说:“李鹜没和你说,你是招揽不到生意的吗?”

    沈珠曦疑惑道:“为什么你也这样说?”

    “请人代写的都是不识字的,我们这县啊,除了几个公子和穷书生,谁会认字呢?你要是乱写一通,他们也认不出来。”

    “可是我真的会写!”沈珠曦急了,看向刚刚更新过的文字幌,声调也急得抬高了:“我会行书,楷书,还会一点瘦金体和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