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这种被人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感觉很糟糕。

    秦欢很想冲出去,揪住刘伯的衣领,狠狠的揍他几拳,然后再厉声质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

    难道有钱人的命就贵?捡垃圾的人命就贱?

    叶正群就应该精力充沛的活下去?自己就该把肾让给他?

    凭什么,自己还没结婚呢,要是没了一个肾,这辈子岂不活的跟太监一样。

    虽然不知道自己爹妈祖宗是谁,但他还想找个老婆生个一儿半女的传宗接代呢。

    他很恼火,但是愤怒并没有冲昏理智。

    他很快就意识到,如果自己选择撕破脸皮,那么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他见识过刘伯的身手,所以此刻就算能抢到那把剁骨刀,也毫无胜算。

    说句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话,这会儿就是给他一把枪,他也没把握能搞定刘伯。

    但是他也不愿意就这么乖乖的束手就擒,跟着刘伯回家,然后在未来的某一天被迷晕,稀里糊涂的丢了肾,甚至是送了命。

    想了一会儿,他决定智取。

    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而且答应跟刘伯回家,稳住刘伯,然后找机会逃跑。

    当然了,不能一上来就同意,得先假装不想回去了,经刘伯一番苦劝之后再改口。

    否则如果答应的太快,以刘伯的聪明,很可能会看穿自己的伎俩。

    拿定主意,他调整一下情绪,慢慢回到床上躺好,然后再次猛烈的咳嗽起来。

    果然,听见咳嗽声,刘伯立马快步走了过来。

    他走到床边,拍了拍秦欢的肩膀。

    “少爷,少爷?您醒一醒,起来喝点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