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作为不怎么起眼的工作,多数时候都是闷头改稿子,除了专业技能,细心、耐心、良心是评判一个编辑好坏的标准。这种工作没新意,一天到晚都是校对,所以做久了就会感觉枯燥乏味。

    一天下来,平平淡淡,马广信早已习惯。

    下班后,马广信坐公交前往小二妮家。

    小二妮家的新房是他们结婚那年才交付的,马广信还从没来过。所以找到小区后,马广信便打电话让小二妮下楼接他。

    小二妮比马广信小五六岁,两年过去了,已然二十四五岁的小二妮的变化还是能看出来的。所以当她走过来时,马广信有些吃惊:昔日的小丫头如今俨然成了大姑娘。

    走进家门,小妹夫从卧室抱着孩子走了出来。小二妮儿接过孩子非常怜爱地教孩子喊马广信“舅舅”。

    马广信又是一惊,随即意识到自己忽略了孩子这点。他俩结婚都快两年了,有孩子很正常。早想到的话,自己也不会空手来了。

    房子是三室的,挺宽敞,装修得也不错。如今,小二妮在家全身心地照顾小儿子,妹夫则上班挣钱养家。虽还得按月还房贷,但依然幸福。

    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马广信自觉不是个合格的哥哥,大大爷去世后,没怎么照顾好小二妮。如今见她有了依靠和寄托,马广信心里很是高兴。

    一切安好,便是晴天。

    马广信跟小妹夫原来就混熟了,相互之间都不客套。马广信让他炒俩菜够吃就行,自家人不计较。

    吃过晚饭又待了会,马广信就回了住处。

    “小马,回来这么晚,约会去了?”摆弄手机的老刘笑道。

    “约鸟会啊,去我妹那了。”马广信有时说话很随便。

    不等老刘再说别的,马广信问:“老刘,你屋的那个女生啥时走的?”

    老刘被问愣了,想了半天,才一拍脑门恍然道:“哦,你说的是小郭吧,走了都快两年了。人家本来就是来实习的,当年毕了业就从咱公司走了。”

    小郭是公司美编,当初来公司时在上大四。小郭虽然个头一般,但长得眉清目秀,清丽脱俗,有骨感。更重要的是做事仔细认真,懂礼貌有涵养,温文尔雅。她很会着装,有时会穿暖系衣服,很显甜美、温柔,处处动人,让人见之忍不住怜爱;有时会穿得英姿飒爽,风格酷酷的。

    马广信之所以对小郭印象深,是因为在穿越前的某晚,居然无端地梦见了她。

    “你走之后,咱们公司员工差不多换了遍。”老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