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牡丹还在馄饨铺里乐滋滋的瞪着热腾腾的鲜馄饨。以前她只是时不时的吃这个,虽然不排斥,但也不见得太喜欢。自从和易军在一起的一段时间,发现易军喜欢这种很低端的市井生活,于是她也让自己开始适应这种生活氛围。

    她不觉得这是太勉强的事情,因为她的适应能力很强。她认为,一个女人想要和男人保持最大的默契,最好从生活习惯入手。

    她没打算真的和易军一起生活、同吃同住,但也希望易军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不会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同而感到别扭。事实上她还不清楚,易军的适应能力更变tai。饿的时候可以吃鲍鱼,也可以吃蚯蚓,没有这货不能生存下去的环境。

    但不管怎么说,一个女人愿意自觉的因你而改变固有的生活习惯,这其实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铺子里零零散散十几个顾客,其中不乏一些衣着光鲜的富家子。这些货没有一个专门吃馄饨的,多半就是为了看盛世牡丹这位漂亮死人不偿命的美妞儿。地下世界第一美女,绝非浪得虚名。而那些专程看三辆豪车停靠馄饨铺这种壮观景象的好事之徒,则多半停留在店外了。

    牡丹不理会那些凡夫俗子带着**的目光,反正也没人敢招惹她。在这里,哪怕是沪海市长家的公子,也不敢贸然招惹一个开着三辆价值千万的车、随身带着精干保镖的女人。

    她笑眯眯的看着窗外,浑然不知危险已经临近。

    但是,对面的胭脂虎纪嫣然却总有些心中不安。她失忆了,但不代表她的本能没了。作为一个曾经的高手,而且是专门对付杀手和雇佣兵的高手,胭脂的感知能力向来敏锐。

    五虎之中,她的感知力仅次于萧战雄,甚至高于巴特尔和韩猛那两位泰斗。易军说,这可能也跟女人天生敏锐的第六感有关。

    现在,胭脂心里头有点发赌,好像一种熟悉的感觉悄然临近。那是在她失忆之前,经常感受到的一种危机感。

    “牡丹姐,我……”胭脂一只手轻轻擦了擦自己脸上那道伤疤,说,“我觉得不对劲。”

    牡丹笑吟吟的看着她:“怎么,想战雄了?”

    “不是。”胭脂无意的看了看四周,眉头微微一皱,低声说,“不安。似乎……有杀气。”

    牡丹猛然一怔!

    她也知道纪嫣然是失忆的,但她清楚,一个高手的本能不会因为失忆而消失。

    牡丹双目一紧,缓缓扫视了一眼。她不是练家子,但她也有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因为她比寻常女人、或者说比绝大多数人,遭遇的刺杀多得多!

    谁见过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这辈子已经成功躲过了二十六次刺杀?!!!

    如今纪嫣然这么一提醒,她陡然警觉了起来。而且她大体看到,墙角和自己对面的两张桌子上的顾客,都可能存在问题。

    这是一个把刺杀当成习惯的高位女人的直觉,别问为什么。